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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博愛」不再「博愛」時
2009/10/13 17:46:21瀏覽1109|回應1|推薦3

  關乎國家元首辦公與居住安全的「博愛特區」,近來不但成為議員、立委問政的焦點,甚至還讓總統府與台北市府隔著仁愛路頭尾互噴口水!

  基本上,若是連這麼一點小事,我們的最高與首善之區執政當局都還搞不定,那麼,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民眾還能對他們寄望些什麼?

特區都市計畫 是怎麼制定的?

  首先,我們要探究:「博愛特區」的都市計畫,到底是怎麼制定的?有哪些法規為制定原則?

  面對多如牛毛的都計法規與台北市的單行規章與自治條例,坦白說,筆者不但愈看愈迷糊,更是連答案都找不出來!

  筆者想:這應該是筆者太笨了!

  不過,常常把「依法行政」和「節制權力」掛在嘴邊的留美博士馬總統,也是馬前市長,能否請您領導下的都計官員等濟濟多士,告訴我們:在「依法行政」下,「博愛特區」到底能有多「博愛」?還是多「不愛」?

地 是誰決定賣的?

  「博愛特區」這些原本屬於政府機關所有,後來為因應政府財務需求而出售的土地,究竟是誰決定賣的?

  既然此地關乎國家元首的辦公與起居安危,何以要急急出售?而且,政府所有不動產所在多有,何以非出售這些土地不可?

  據說:許多建商與投資者,遊說這些富賈銘商購屋的理由之一,竟然是:一旦推動「12年國教」,這裡就是建中和北一女的「當然學區」!

  因此,筆者想請諸監委們問問決定或授意出售這些土地的前朝與當朝官員們:這個「博愛特區」,到底是「博愛」了哪些人?還是政府有多「不愛」這些土地?

樓 是誰批准蓋這麼高的?

  這些土地出售了之後,何以又變成一幢幢讓銘商巨賈用以鬥富爭奇的高樓層朱門豪邸?

  老實說:有誰敢向這些取得「闢建公用停車空間而獲得容積率獎勵」的豪宅社區的保全,問一句「貴大樓停車場還有空位嗎?我要停車!」如果您真的那麼「依法行政」,歡迎您日後開車去逛建國花市或玉市的時候,就開進「帝寶」的車道,問問車道當班的保全小姐或先生!

  官員們應該知曉:這些在「首席公僕」跟前的土地,一旦起了高樓,就會「讓國家元首成天在他們的眼皮子底下晃悠」了!

  奇怪了!這些官員們是「不知道」?「不想知道」?還是「假裝不知道」?

  這些高樓層豪宅竣工交割之日,恐怕就讓總統慢跑時,多了百來隻眼睛,添了更多觀眾;第一夫人溜狗,應該也會是外籍「家事助理」能邊晾衣服或邊洗碗,同時「儘收眼底」的畫面!

  這該不會是我們的政府要透過外籍「家事助理」,對外宣揚「台灣的第一家庭都被看光光了,所以台灣真民主」的櫥窗吧?

  筆者建議:日後,中華民國總統應該不必再出席各工商團體的年度會員大會或其他活動了,反正「你不是(天天都)見到了嗎?」要不然,就在召開「里民大會」時,碰面晤談即可!所謂「擇日不如撞日」,多好!

(當然,日後眾家財團會不會在「瞧」久了以後,更激起入府一「喬」之心,進而掀起競逐問鼎「博愛特區」的眾里長?筆者不敢臆測!)

  那麼,我們首善之區裏「重中之重」的「博愛特區」,是為了「博愛」財團和「博『礙』」百姓而存在嗎?

為「遷移總統府」創造環境?

  筆者想起一年多前,台北政壇突然傳出「遷移總統府」的議題。當時,此事還引起各縣市與眾名嘴的一波口水。

  雖然,此事已成台北政壇的浮光掠影,如同丘丘合唱團那首〈為何夢見他〉的歌詞:「那男孩(議題)在我日記簿(眾家媒體)裡早已不留下蹤影」。但是,曾認為此事是「假議題」的筆者,如今已不作如是觀!

  首先:在與馬總統會面時提出此議的先生,應該有些立論,打動了總統,所以,在總統新聞發佈人員與媒體的處理上,被特別突出。

  其次,若真如筆者所料:日後選上里長的銘商巨賈,動輒帶著里幹事,藉著「全國清潔週」來「中興寓所」問周美青女士:「要不要請環保局協助載運大型廢棄物?」;「全國滅鼠週」又來發滅鼠毒餌,請第一夫人「簽收(還是要簽名?)」;抑或是藉詢問「馬小九」是否「注射狂犬病疫苗」之便,來「交換」育犬心得;還是面邀總統賢伉儷參加「中秋節里民聯歡晚會」以「與民同樂」...這些不勝其擾的「黃鼠狼給雞拜年」行徑,應該讓習慣「不沾鍋」的總統伉儷,選擇非搬不可了!

  再者,提出「遷移總統府」與「設置(政務官)官邸特區」之議者,始終未歇,是否藉此機會形成公議,應不無可能-反正也能算是「擴大內需」嘛!

當「博愛」不再「博愛」時

  走筆至此,筆者突然憶起幼年時的一段往事:與已過往的外公於參觀台北故宮之後,一起在台階前鎔鑄上 國父 「博愛」墨寶的青銅鼎前合影。

  筆者知道,也感受到已過往的外公對我的親情之愛。這也許不能算,也不該算「博愛」。但是,我知道外公對待他所有的外孫-筆者的表兄弟與舍妹時,力求公平、公正,一視同仁。

  當我們的最高與首善之區執政當局,連眼皮子底下的小事,卻都還搞不清楚,甚至搞到「口水漫天」,請問:這是誰的錯?

  國父 「博愛」的理想,可不是空話,那可是明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一再重申「依法行政」的馬前市長與馬總統,以及郝市長,在「博愛特區」一事上,為己求「自保」與「開脫」時,可曾念及我們這些為一日三餐忙碌奔波者,有沒有被各位正確的政策所「博愛」?

  若是財閥富賈不只能「居高樓而渺廟堂」,甚至連建中和北一女的「頭香」都「先佔先贏」了,只恐怕「博愛特區」之名仍在,而人民心中,徒留下「因『白愛』而『不愛』」之怨了!

  在「金小刀」政治精算下進行政治操作與估算選票的馬總統,不知您與「金小刀」有沒有想過:當「博愛」不再「博愛」時,去年的7百多萬選票,到2012年時,還會剩多少?

  國父 的「博愛」精義,不該只化為新台幣100元鈔票,成了滿是利益與銅臭的標記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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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nsun571008&aid=34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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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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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錯一項資料,特此致歉!!
2009/10/13 21:50

「如果您真的那麼「依法行政」,歡迎您日後開車去逛建國花市或玉市的時候,就開進「帝寶」的車道,問問車道當班的保全小姐或先生!」

  抱歉!此段內容有誤!

  據今(98/10/13)《聯合報》報導〈「停車獎勵」浮濫 豪宅停車場需開放〉之圖說:

豪宅也有公用停車場。宏盛帝寶有申請停車獎勵,換取增加建築物容積,帝寶將部分停車場外包經營,開放供一般民眾停車,每半小時收費二十元。

  撰文不周,有欠查證。

  孫塋寊

  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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