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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10:35:13瀏覽1774|回應1|推薦2 | |
*數月前,日本駐台北代表齋藤正樹因發表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公開談話,引起舉國譁然,筆者整理相關史料,撰寫此文,並刊於179期《新月刊》。 日昨,貪污囚徒陳某叫囂,欲透過控告美國總統方式,確立「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基礎。 所幸,長期研究《中日和約》的國史館長林滿紅教授,於接受《聯合報》記者訪問(扁告洋狀/中日和約 早確立台灣地位 對此,筆者將月前所整理的文章,刊載於此,為各位簡述《中日和約》的簽訂始末。 ※ ※ ※ 從民國26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歷經「長城保衛戰」、「八一四空戰大捷」、「上海保衛戰」、「南京大屠殺」、「台兒莊大捷」等慘烈戰役,民國30年12月9日,與日本軍國政府作戰已歷4年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正式佈告世界各國:向日本宣戰。 雖然,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民國34年9月9日及10月25日,分別在南京與台北接受了日本提交的《無條件投降書》,但因未簽訂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和約,中日兩國之間,仍然處於戰爭狀態。 為結束與中華民國的戰爭狀態,民國41年2月17日,日本政府派遣代表團,由全權代表河田烈率領隨員等一行11人,飛抵台北松山機場。外交部禮賓司長王季徵、台北市長吳三連、日本駐台北海外事務所長木村四郎等人,在機場迎接。 2月18日,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率領日方全體團員,拜會擔負我國對日本商訂和平條約的全權代表-外交部長葉公超。 2月19日,中日兩國商訂和平條約會議,正式在外交部舉行。 中華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致詞時,特別闡述蔣中正總統所宣示「以德報怨」之願望,期望和平條約簽署後,為中日關係史揭開新頁。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致詞時,則對中華民國對日的寬大政策表示感激,希望早日締訂和約,共同促進東亞和平。 4月28日,結束中日兩國戰爭狀態,奠定兩國和平基礎的《中日和平條約》,經2個月又7天的談判,正式在台北賓館舉行簽署儀式,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總共有1百多人,應邀出席觀禮。 中日雙方代表團在下午3點進入會場。葉公超與河田烈兩位全權代表在簽字桌前並肩就坐,葉公超居右,河田烈居左,2人分別在《中日和平條約》正本上簽名。 《中日和約》的簽署,讓自「甲午戰爭」後57年來處於不平等狀態的中日關係得以澄清,更確立台灣與澎湖重回中華民國的懷抱,具有重大的意義。 簽署典禮之後,葉公超、河田烈兩位全權代表,以及全體代表團人員,在台北賓館後院中舉行酒會,招待觀禮人員,氣氛融洽,與會者都希望:中日兩國日後能共同增進兩國之福祉,維護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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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