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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共和國」仍享有獨立主權
2007/02/12 0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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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既然改名後,員工的任何權益不受影響,大家就應該支持啊!
**自己玩就好了,不要受別人影響
**你改個電話號碼,改個msn的帳號,想看看,後續你有多少事要做啊!
**真不知道!我們的稅,都睡到哪了
**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嗯!以後改名台灣共和國後,相關法律施行的主體都消失了,就沒國家賠償的問題了
「臺灣共和國」仍享有獨立主權
臺灣共和國將於今天正式揭牌,中華民國立法院工會質疑該國的獨立主權將喪失,為避免以訛傳訛,喪失更名的正當性,特提出說明如下:
「台灣共和國」是為配合國際化及自由化之趨勢,因應國際競爭,才從中華民國(行政機關下之事業機構型態),於2008年改制為獨立國體。當初為了維護員工權益,避免因獨立化結果,喪失原享有公民的相關保障,特別是對於具有「資位人員」,確保其領取月退休之權利,才單獨制定獨立國體之設置條例(此種體例目前僅有漢翔航空公司一例),而其法源基礎來自於中華民國憲法第不存在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唯一主權獨立之國家‥‥」,因此享有獨立國體者應具備「中華民國」所設及「台灣共和國」的二個前提要件。「台灣共和國」之「台灣」只不過是「地區」之名稱,而國體名稱之更動,憲法等相關法規均無規定,當然應回歸到一般法之適用,由行政院會通過完成變更登記,其法制程序即已完備,本獨立國體「設立」、「國營」的本質未變,台灣共和國的獨立主權當然不會變,尤其在憲法的設置條例及相關法律未來只配合修正國體名稱,公民的權益和未更名前完全相同,不受任何影響,本國公民是一群溫馨可愛的同仁,政府決策中當然不會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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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ti573&aid=74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