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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10:59:33瀏覽1105|回應2|推薦34 | |
總算聽到放學的鈴聲響了﹐正準備鎖了教室門﹐打道去GYM 游泳﹐誰知這時室內電話響起﹐校長大人﹕鹿太太﹐請來辦公室一趟。 放下電話一刻不敢耽擱﹐趕緊過去﹐心裡可是七上八下的﹐學區已經裁員多次﹐害怕不會又來一次大風吹吧﹖。自視在學區資深且貢獻良多﹐不會這次「總有一天等到你」吧﹐是不是將通知我說﹕妳有可能被裁員或者被bump 到其他學校去﹖ 進了校長室﹐房門從背後一關﹐進門看到一位我認識的﹐從校區來的人士V先生。哇﹐真的完了﹗ 校長﹕請坐!鹿太太! V先生拿出表格來﹐填寫並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要我也照做﹐跟著校長也簽了她的名字。V先生為了放鬆緊張氣氛﹐問了我一些題外話﹕聽說妳剛參加過妳女兒的畢業典禮。 我緊張的只會﹕「是!」。V﹕「妳女兒是XX高中畢業的﹖」我﹕「是﹗」 V﹕「妳不用緊張﹐You are not in trouble. 」 我還是﹕「Yes﹗」。 然後一連串的調查開始﹕ 妳什麼時候開始在這個學校上班的﹖妳哪一年進入校區的﹖在這之前﹐妳是在那個學校﹖妳工作的時間是...休息的時間是...妳平常在哪裡吃中飯﹖妳是否到學校的餐廳吃飯....好幾個問題後﹐開始進入今日的主題﹕ V﹕「你是否見證(witness) 到學校有任何老師或是職員虐待學生的事﹖」我鬆了一口氣﹐原來是這麼一回事﹐還好不關我事﹐我搖頭。他開始考我。 V﹕「如果妳看到學校有任何人虐待兒童﹐妳要怎麼做﹖」說真的歐巴桑我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直覺反應望著校長﹐希望她給我一點暗示﹕「我想第一個應該報告校長。」 V﹕「然後呢﹖妳是否應該報警﹖」我順著口氣﹕「是﹐需要。」 V拿出一份 Legal Alert 要我閱讀﹐然後告訴我﹕「加州法律規定﹕任何人如果發現兒童身上有傷痕﹐烏青﹐或是...在36個小時內﹐你得報警﹐這是報案填寫的單子﹐妳可以從學校傳真過去。」 V又問﹕「還有﹐妳是否應該通知家長﹖」 老實的歐巴桑心裡沒有正確答案﹕「不用。」 V﹕「是的﹐不用」。我正樂著﹐哈!歪打正著。 緊接著V又問﹕「為什麼不用﹖」 我這下結結巴巴﹕「因 ... 為 ... 不應該在事情還未明朗前讓家長知道﹐以免事情搞得更複雜。」天啊!我真想捶我自己﹐回答的什麼狗屁不通的問題。 V這時幫我解圍﹕「是的﹐因為我們不清楚兒童的傷﹐是否是他/她父母造成的。所以一定要報警﹐這是非緊急的報警電話 XXX-XXXX﹐任何在公立私立學校的教職員或者 ....看到有虐童事件﹐一定要報警﹐不然......醫生....老師 ....都會喪失他們的執照。」 我只會﹕「OK!」 V﹕「今天我們的談話﹐不可以對任何人談起﹐如果有人問起﹐也要顧左右而言他。」 我﹕「OK !」 歐巴桑我一回到家﹐開始放送﹐我沒有跟任何人提起喲 ! 事情發生 是這樣﹕約一兩個月前﹐本校有一位特教班老師(老墨)在學校餐廳﹐拉(聽說)一位不肯聽話回教室的學生(老黑)。餐廳經理(老黑)見到﹐就打電話告訴家長﹐家長逮到機會報警﹐美國警察就很嚴肅的到學校調查。我們聽到的直覺反應是﹕又來了! 因為如果告成功的話﹐家長可是有一筆不少的收入。警察調查完後﹐校區開始自己的調查﹐希望達到勿枉勿縱。 噓.....歐巴桑我什麼都沒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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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