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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05:14:30瀏覽930|回應5|推薦27 | |
最初接觸到UDN是因為一位心靈導師的部落格﹐每天上UDN看她的部落格﹐ 喜歡看她網友的回應。另外又有位朋友經常FW一些有趣﹐或是引入省思的 文章。歐巴桑我這才發現原來部落格是這麼好玩﹐為了能夠在她的部落格回應﹐ 自己也就糊裡糊塗的加入﹐從此就一頭栽了進去。就好像劉姥姥進入大觀 園﹐讓我看得眼花撩亂。在網上怎麼會有那麼多的人﹐上網發表文章﹐ 形形色色。 部落格讓我個人感覺最好的是﹐沒有人認識你﹐你可以盡情的寫﹐抒發你的心 情﹐發洩你的痛苦心情,( 希望 不會傳染痛苦給網友才是)﹐也可以分享你的 喜悅﹐而你的家醜也不用擔心被熟人知道。 可是半個多月下來﹐這才發現能夠在部落格發表的﹐怎麼個個都是科技高手。 把照片﹐動畫﹐把自己的圖畫﹐都能放進網上。 歐嬤桑我﹐除了中文打字比一般一指神功的人還快以外﹐根本是電腦半白痴﹐ 要如何和大家一樣把照片﹐音樂弄上網﹐還在繼續摸索學習當中。 昨天﹐LKK我總算會把版面換成自己看得順眼的顏色﹐而不是桃紅色的洗衣服﹐ 晒衣籃。 這時自己感覺良好﹐就想跟美國小學生一樣﹐拍拍自己的肩膀﹕ 我真的很不錯﹐我真的很不錯﹐我真的﹐真的﹐真的..... 很不錯。這是台灣來 的老師為為此地教師營舉辦培訓時所學到的。 我把它改成英文﹐運用在幼稚班學生的身上﹐鼓勵他們﹐他們都還滿喜歡的﹕ I am good, I am good, I am very ﹐very﹐very, good. 動作如下﹕右手拍左肩( I am good )﹐左手拍右肩( I am good)﹐ 左右手互相交叉輪流拍肩膀( I am very ,very﹐) 最後高舉雙手 大聲( good)! 昨天晚上﹐當我正在自我感覺良好時﹐有一篇文章已經醞釀好幾天﹐正準備 click 「確定發表」 之際﹐我這個電腦白痴﹐不知怎麼就點錯了地方﹐ 文章從此就不見了﹐怎麼找也找不回來了﹐慘痛的經驗﹐畢生難忘。 這種痛苦經驗﹐還不是只有一次﹐EMAIL 時﹐一再的提醒自己﹐要隨時SAVE。 偷懶的結果﹐就會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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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