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彭郁欣律師與陳宜鴻律師說明
2012/02/29 11:43:56瀏覽419|回應0|推薦0
彭律師因接到友寄隆輝先生之友人打電話至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以電話請託,而於101年2月3日下午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陪同偵訊,進而再陪同至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接受複訊。

彭律師又於101年2月4日上午陪同友寄隆輝先生舉行記者招待會公開道歉。

彭律師接受委託,在大致瞭解之後,一開始就有向日人友寄隆輝表達希望本案處理的方向能朝「和解」方式,較能圓滿解決。

101年2月5日上午11時、下午1時45分左右,所內陳宜鴻律師陪同友寄隆輝至台北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探視司機先生並當面致歉,並期盼如能與其家屬會到面時,建立溝通協調平台,俾求和解方案。

受託事務已於101年2月5日晚上完成,而因個人尚有其他案件正處理中,故與友寄隆輝已無後續關於本件涉嫌傷害案事務之委任。感謝媒體界關心垂詢。

說明人:彭郁欣律師、陳宜鴻律師
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 知識學習其他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pyrlee&aid=615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