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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10:07:50瀏覽309|回應0|推薦0 | |
2011年5月17日下午4時30分,我應台灣諾基亞西門子之邀,前往該公司為其員工們演講「家庭法律─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由葉以季協理接待我,現場人士也提出很多問題,我逐一回答。 ◎演講大綱如下: 壹、前言 貳、法律與人權保障 參、夫妻財產 一、選用夫妻財產制,要由夫妻雙方決定 二、夫妻財產制的種類 三、法定財產制的效力 四、共同財產制(《民法》第1031條) 五、分別財產制 六、辦理約定財產制 肆、不動產法律 一、投資房屋者如何避免購屋糾紛? 二、預售屋交易的法律須知 三、如何與仲介公司打交道 伍、金錢借貸要防人財兩失 一、金錢借貸雖是不要式契約,以立有「字據」為宜 二、金錢借貸可以約定利息,也可以無息 三、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四、如何對付借錢不還的人 五、運用支付命令討債的法律須知 陸、投資被騙,該怎麼辦? 柒、遺囑與財產繼承 一、遺囑的方式:自書、公證、代筆、密封、口授。 二、如何訂立自書遺囑? 三、實務上常見之問題 四、拋棄繼承 五、民國98年5月22日修正通過「限定繼承」 捌、糾紛解決的方法 一、訴訟 二、調解 玖、結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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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