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情 自然.十智郎 00000 明天還是要繼續 ez Hopefully 夏雨季節,春梅 angela-588
李大律師您好:
上則是本人響應支持您遏止網路妨害名譽之回應,您的此篇文章
給大家很好的模範,希望您帶領大家走向正義的新時代,大家一起
來遏止網路犯罪!
對於利用網際網路恣意誹謗他人之罪犯,應將其繩之以法,以杜絕不法人士對網際網路之違法濫用。本人提供愚見如下:
1.留存其犯罪資料。
2.追查其後之提供業主,請業主配合提供犯罪人之資料。
3.交由網路警察,請其著手調查。
4.移送檢調單位,將犯罪人予以起訴。
網際網路帶來生活上資訊之往來便捷,但如有心人士心存惡意而濫用行違法之事,應將其繩之以法,杜絕網路犯罪,還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心的網路使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