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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非常
2009/10/19 01:19:56瀏覽1798|回應18|推薦76

首先,要破題:我的不是別的,是自己的文字啦!

我知道有些人會對自己的容貌身材十分自戀:「實在太帥了!沒辦法,老爸老媽的遺傳好!」、「身材真是太讚了!該凹的凹、該凸的凸啊!」不過,那絕對不會是我。我對外在之美本來就不在意,加上有了一點年紀,該「美」的早就美過啦!毫不眷戀;如今,最「戀」的還是自己辛辛苦苦敲了半天鍵盤所寫的東西。

我對「拙作」的自戀程度說起來還真有點讓人臉紅,不過,既然udn的網誌寫手們多半也跟我一樣愛寫東寫西,或許能夠體會我的痴迷,我就在此掀掀自己的「肚臍眼」(注一),供大夥兒一笑。

我從有記憶開始就很迷戀「文字」(有興趣的格友可以參閱拙作〈我就是這麼愛讀書〉一文),等到自己開始有作品登在報紙上或集結成冊,連自己的作品都迷戀起來。登在報紙的,我可以看了又看、愛不釋手;印成書的,我會捧讀再三,感嘆:「這樣的句子,當時怎麼寫得出來!」當然,偶爾也有自己覺得赧然的時候,但坦白說,很少。

我知道自己絕非大文豪(唉,給大文豪提皮包人家都不知道要不要哩!),但因為寫一篇文章總要推敲很久、反覆潤飾,所以完稿時都很開心,甚至有一種「生產」出什麼東西的喜悅。假如要用個常見的事物來形容,應該比較像剛生完蛋的雞,高興地咯咯叫,也不在乎這顆蛋到底重不重要啦!

我的自戀現在已經慢慢擴大到:部落格的文章、回應的短文、在訪客簿寫的悄悄話、給朋友寫過的信等等,我全都「反芻」得津津有味,成了我很重要的休閒娛樂。「敝帚自珍」嘛,古有明訓啊!

有時候跟朋友聊起某件事,我覺得最簡便的解釋就是:「欸~你有沒有看過我部落格的那篇文章OOOⅩⅩⅩ……。」還很一廂情願地認為:「你不是有在看我的部落格嗎?那一篇你應該看過了吧?」只見朋友臉上出現三條線,切~~最好是(注二)每個人都像你自己那樣迷戀你寫的東西!有的人看過就忘了呀!

總之,關於這個,我的「自覺」來得很慢,直到最近好幾個朋友在我提到某篇文章時,露出茫然的表情,我才驚覺自己的「病」不輕了。

不過,這個文字自戀已經是多年痼疾,大概只有與之共存、沒辦法改囉!

.............................................................

注一:張愛玲在《流言》裡說過,很多作家「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眼,並且想法子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瞪看。」
注二:「最好是」是我跟兒女學的青少年流行語,意思就是:「不是這樣的啦!」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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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341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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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剛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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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好相反
2009/12/10 22:51

姐:

我寫完就忘.

即或很多人讀過"學會貧窮"那書,

但有時翻開書裡的故事,

總覺得幾分熟悉,卻又幾分陌生.

大概是寫太多"太痛"的事,

所以寫完不痛了,

就不想再拿起來想了吧......

(我的書寫自癒自療之路)


單爸導演侯剛本感人力作【學會貧窮:失語稚女單爸網誌】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2-15 04:00 回覆:
你怎麼突然翻看這麼久以前的文章啊?突然發現「遺珠之憾」了嗎?哈哈!你砍砍,我有多自戀!

yich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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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全文
2009/12/05 22:27
推薦全文,除了這一句之外:

<給大文豪提皮包人家都不知道要不要哩!>

另外:

你手撐拐杖站在區間車上,女學生要幫你拿皮包,是大文豪你自己不要的……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2-11 15:14 回覆:

呵呵!「大文豪」什麼的,真的是開玩笑啦!ㄟ,大文豪要我幫她(他)提皮包可能我還不要哩!

您真是好記性啊!還記得我在〈腳痛,不是包包痛〉裡寫的故事!
 


心理師Rache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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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東年老師對本篇的賞讀
2009/11/11 08:22
最近忙,很久沒上網,所以才看到這留言...看了自戀非常,也看了愛讀書那篇..文字看起來很好...這種近口語的文字就文學表現而言,是上乘的...但建議一個句子裡逗點不要那樣多...這種長句用兩三短句組成,能夠表現得更細緻。

逗點是表現語言的奧秘...在抽象的表現(或敘述),逗點是分類的功用,由整體到各部分或由各部分到整體...在具象的表現(或敘述),逗點決定視覺的進退和活動...這都牽涉到被閱讀的可能...就你們心理學的專業可以說意識是有限度和一定的法則...

夢幻天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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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2009/10/25 00:05

難怪蓮香襲夢會叫我來看這篇文章!!

你的自戀和我比起來,還差我一點啦!!

我可以自戀的項目可多著呢!!

除了我寫的文章還有和網友的對談之外,還有我的日記,我寫的詩!!

我寫的歌,我唱的歌,我翻譯的金剛經白話文!!

有一次,蓮香叫我幫她找一首歌來搭配她的詩,我當然義不容辭!!

我就覺得,我找到的這首歌實在是太棒了!!

整首詩的美感,意境和生命力,完全因為這首歌而被稱拖出來!!

實在是很佩服我的藝術天分!!

幸好喔!!

蓮香不會討厭自戀的人,不然我會被她掐死喔!!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5 10:14 回覆:
忙著在你的格子寫回應,竟然忘了先回覆你在這裡的回應,抱歉!抱歉!

你的朋友蓮香說,你和我這種人是「真性情」的,粉可愛柳!可見自戀歸自戀,還不至於太討人厭。重點是,要有自知之明啦!用心理學的術語來說就是「自我察覺」。倘若自己 high得要命,還沒有自覺,不懂得自我調侃,那可能就很刺眼了。

幸好,我們都是懂得自我調侃的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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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愛了~
2009/10/24 21:34

讓人忍不住要哈哈大笑......

每個人自戀的地方或方式都有所不同,但都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蓮香有位格友跟你很像喔!!

他超自戀的,幾乎要把自己的文章,及回應文看到會背勒!!

還時常說自己怎麼這麼厲害會寫出這些東西來!!

ㄏㄏ~你們實在很可愛很有趣.....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4 22:47 回覆:
哇!有這麼好笑嗎?人家我說的是真心話耶!不是說來搞笑的啦。

你那位格友「症狀」跟我好像喔!你可以邀請他來看這篇文章嗎?我很想知道:是他的病比較嚴重一點,還是我的?


牧谷(Pokemon總動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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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一說
2009/10/24 10:59
「文章是自己的好,太太是別人的好」有此一說,可我還是比較欣賞別人的文章。也許我才是得了「不治之症」。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4 18:29 回覆:

「有此一說」的事可多著呢!有人說「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可是,多少善於烹飪的巧婦還是被丈夫棄如敝屣。

你的「不治之症」算是比較輕微的,恭喜你囉!


牧谷(Pokemon總動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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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的自白
2009/10/24 06:28

哈哈!很有意思的自白。看來好像不少傑出的女性作家都有這種可愛的「通病」和「不治之症」。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4 07:40 回覆:
呵呵!「不治之症」,您形容得太貼切了!確實是不容易治療的毛病啊!

不過,也不只是女作家會這樣吧?我就不相信男性作家不會對自己的文字戀戀不捨!


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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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戀文字
2009/10/21 12:04
是自high  非常  因為別人都不懂在high什麼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1 13:33 回覆:
沒錯,就是自high,而且,還「自我感覺良好」呢!哈哈!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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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非常 非常自戀
2009/10/21 07:27
Me Three......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1 13:32 回覆:
你確定是three嗎?光這裡就不止three囉!

Sien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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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Yes
2009/10/20 21:51

因為我的個性說話很慢,很笨,可是寫文章很快,所以,現在若是有朋友久未見面,問起我們家的三個寶貝,我就會像你一樣地說,“我Blog那篇文章....",在英文的Technical term就是”Please refer to the article about xxx, which dated...d/m/2009 "友人常一頭霧水,我則是覺得,“不是都寫得很清楚了嗎,怎麼還要解釋一遍呢?”越來越懶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10-21 13:31 回覆:
是啊,這種心情,只有我們這種整天浸泡在blog的人能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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