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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9 01:19:56瀏覽1798|回應18|推薦76 | |
首先,要破題:我戀的不是別的,是自己的文字啦! 我知道有些人會對自己的容貌身材十分自戀:「實在太帥了!沒辦法,老爸老媽的遺傳好!」、「身材真是太讚了!該凹的凹、該凸的凸啊!」不過,那絕對不會是我。我對外在之美本來就不在意,加上有了一點年紀,該「美」的早就美過啦!毫不眷戀;如今,最「戀」的還是自己辛辛苦苦敲了半天鍵盤所寫的東西。 我對「拙作」的自戀程度說起來還真有點讓人臉紅,不過,既然udn的網誌寫手們多半也跟我一樣愛寫東寫西,或許能夠體會我的痴迷,我就在此掀掀自己的「肚臍眼」(注一),供大夥兒一笑。 我從有記憶開始就很迷戀「文字」(有興趣的格友可以參閱拙作〈我就是這麼愛讀書〉一文),等到自己開始有作品登在報紙上或集結成冊,連自己的作品都迷戀起來。登在報紙的,我可以看了又看、愛不釋手;印成書的,我會捧讀再三,感嘆:「這樣的句子,當時怎麼寫得出來!」當然,偶爾也有自己覺得赧然的時候,但坦白說,很少。 我知道自己絕非大文豪(唉,給大文豪提皮包人家都不知道要不要哩!),但因為寫一篇文章總要推敲很久、反覆潤飾,所以完稿時都很開心,甚至有一種「生產」出什麼東西的喜悅。假如要用個常見的事物來形容,應該比較像剛生完蛋的雞,高興地咯咯叫,也不在乎這顆蛋到底重不重要啦! 我的自戀現在已經慢慢擴大到:部落格的文章、回應的短文、在訪客簿寫的悄悄話、給朋友寫過的信等等,我全都「反芻」得津津有味,成了我很重要的休閒娛樂。「敝帚自珍」嘛,古有明訓啊! 有時候跟朋友聊起某件事,我覺得最簡便的解釋就是:「欸~你有沒有看過我部落格的那篇文章OOOⅩⅩⅩ……。」還很一廂情願地認為:「你不是有在看我的部落格嗎?那一篇你應該看過了吧?」只見朋友臉上出現三條線,切~~最好是(注二)每個人都像你自己那樣迷戀你寫的東西!有的人看過就忘了呀! 總之,關於這個,我的「自覺」來得很慢,直到最近好幾個朋友在我提到某篇文章時,露出茫然的表情,我才驚覺自己的「病」不輕了。 不過,這個文字自戀已經是多年痼疾,大概只有與之共存、沒辦法改囉! .............................................................注一:張愛玲在《流言》裡說過,很多作家「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眼,並且想法子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瞪看。」 注二:「最好是」是我跟兒女學的青少年流行語,意思就是:「不是這樣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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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