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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繼續賣】,只是「可惡」嗎?
2010/05/11 19:52:21瀏覽1829|回應0|推薦2

高林實業代理Franc franc品牌,遭離職員工抖出過期商品重貼標籤繼續賣的內幕!北市衛生局正在徹中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9/1/25cyz.html

發生這種事,我想[業者][消費者]都該重新學習!

本人臆測(純屬臆測):高林公司一定氣炸了,怎麼會這麼倒楣養到這種員工,離職後還反咬公司一口。其他有類似高林公司作為的代理商老闆,也開始惶恐,往後如何更秘密地進行「自動展延效期」這件事、如何篩選「忠誠度」夠高的員工來執行這件事。如何「防範不測」,避免東窗事發一敗塗地。

換貼保存期,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

我知道「自動延長保存期限」這種事,普遍存在行業間。也親耳聽過知名品牌的離職幹部(而今更是聞名遐邇響叮噹的人物)描述過品牌內部如何讓過期商品重獲新生的一貫伎倆。

品牌不用怕,老師還沒到吃熊膽的勇氣去揭發!但消費者一定很好奇,也很怕成冤大頭。

這麼暗示好了。批來的產品過期了可以退換,那麼你會選擇繼續賣?還是跟供應商換新鮮貨? 答案應該只有一種吧!

換言之,只有「買斷」無路可退的產品,才必須概括承擔所有的盈虧。所以,嫌疑性最大的公司依序是:進口代理商(最沒有退換貨空間)自己下單生產的品牌(不論是在國外或國內ODM 通路商(以低價吃下大量貨)

對商人來說,批進1000瓶,只賣掉200瓶,那絕對是虧。眼睜睜的看著過期800瓶的心情,不是老闆的人是無法體會的。所以會貼上新的標籤,也是人之常情。但人就是奇怪,可以允許自己這麼做,但絕不容許別人這樣子欺騙你!而這種事,只要「明講」過期了,就絕對賣不出去,所以在「看起來」產品也沒什麼異狀的情形下,貼上新標籤,消費者繼續用,也沒出事,就會更有「膽識」繼續這麼做!

化妝品不是沒有壞,就好繼續用!

    常有媒體採訪「過期化妝品如何利用」?臉不用換身體用、手腳嗎?每次回覆這類採訪,我都會直接誘導到「非人使用」,改為環境與器具用。

    化妝品過期,也許味道變了、顏色變了、長菌發霉了,但更多時候是「視覺、嗅覺、包含微生物檢測都察覺不到」。絕大多數的人(商人與消費者都是),因為「不覺得」有任何異狀,所以也不認為「非得銷毀或丟棄不可」。

    我不論是上大眾課程或菁英班、配方班、實務班課程,都會用同一個例子來說明「新鮮」這件事的重要性。敘述如下:

    藥物,必須是真的通過放了三年,還能保有絕對合理的藥物活性(沒有變質的現象),「保存期限」才能標示「三年」。以阿司匹(Aspirin)為例,過期了頭痛吃還有沒有效?答案:當然是有效!(如果還85%是正確的Aspirin構的話)但沒有人能擔保另外15%轉變成「非阿司匹林結構」的成分,對人體的影響是什麼!致癌嗎?代謝掉嗎?答案是:不知道!因為藥物研究,做的是Aspirin,不是變質的Aspirin

    化妝品中用的成分「很複雜」---

1.      防腐劑過期會不會變?答案:當然會。預料分解成更小更具殺傷性的成分。你問我對皮膚有沒有害?答案是:不知道。

2.      活性成分、水解蛋白、抗氧化物、維生素、胺基酸、植物萃取,會不會變?答案:當然會。預料分解成更小更具滲透性的成分。你問我對皮膚有沒有害?答案是:不知道。

其實,這樣的觀念主要是要「影響」「誘導」化妝品工廠,在原料的保存方式、過期原料的不捨上,有更理性明確的抉擇。但這樣的觀念,也必須落實到銷售者的認知上。唯有生產端與銷售端一起自我把關努力,消費者才能放心使用化妝品。

用心的品牌,值得大家去肯定與鼓勵!

我找了幾個瓶子拍了張照。其實不論是塑料瓶、玻璃瓶、軟管瓶、小安瓶,每一種瓶子都沒有噴印上的難度(都能克服啦)。這些都是「很誠信地」將保存期限直接拼噴印在平底的商品。有一瓶還是【製造日期】與【保存期限】同列。

而其實更多國外代理進口的產品,為了給「商人」方便,選擇將保存期限噴印在紙盒或封膜上,還有些是「進口後貼標」。這樣的做法,難不叫人生疑!

這個新聞事件,多少讓消費者對原品牌失望或對其他品牌感到恐慌,我更期待誠信的品牌,能將自己「對保存期限標示」這件事的作法,跟消費者做更積極開誠布公的訊息傳達,消彌大眾的疑慮。

( 休閒生活美妝保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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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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