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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23:52:33瀏覽1625|回應0|推薦0 | |
「迢迢長照路」系列報導二 前言:人口老化後的長期照護政策,是台灣再也不能等的重大課題。家裡有個人倒下,照顧重擔常拖垮整個家庭;當國家袖手,人民只能痛苦承擔。 研究顯示,台灣的女性家庭照顧者高達七到八成,「照顧者女性化」現象普遍。她們長期守在病榻,消耗體力、犧牲青春,甚至漸漸失能,誰來關心她們? 愛的勞務誰扛? 八成名字叫女人 【本報記者梁玉芳】 住在桃園的上班族吳文敏記得,婆婆中風那天,一踏入家門,先生就對她說:「你要不要辭職,我媽中風了。」吳文敏回憶,聽到這句話,她真覺得委屈,因為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是:照顧生病的婆婆,當然是媳婦的責任;就算是親生兒子,「孝道是由妻子代行的」。 吳文敏說,她和丈夫一樣有工作,她寧願撙節支出請看護,「算是買分自由」,「我不想變成另一個累到崩潰、悶死婆婆的『驚世惡媳』。」 今年年初,高雄一名婦人綁住癱瘓的婆婆,再用枕頭悶死老人家,情節驚人卻讓承受「長期照護」壓力的照顧者感同身受。接來母親讓妻子照顧的丈夫說「不忍苛責」,但妻子的照顧重擔又豈是命定? 交給女兒、老婆、媳婦… 當家人倒下,立即接手照護重任的,幾乎是家中女性,不論有沒有血緣。研究指出,全台灣的家庭照顧者中,女性照顧者就占了七到八成;「照顧者女性化」現象十分普遍。甚至,「二分之一的女性照顧者是沒有其他親友可以替手的。」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穎叡感嘆:「長期照顧是非常、非常孤獨的事。」 根據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統計,台灣由親人照顧的失能老人大約有十八萬人,加上由親人照顧的四十餘萬身心障礙者,台灣的家庭照顧者至少有六十萬人之多;家庭照顧者平均得照顧失能家人六年半;四分之一的照顧者甚至守在病榻十年以上。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在台灣,男女婚配常是男大於女,台灣女性的平均餘命是八十二歲,男性只有七十六歲,老病都早於老妻;老男人失能,大半是老妻照顧;當老女人也失能了,照顧者就是媳婦。 失去工作、青春、快樂…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呂寶靜研究指出,家庭照顧是「愛的勞務」,女性照顧者除了承擔體力負荷與壓力、經歷情緒感受的煎熬外,還要付出極大的代價:「經濟上的依賴和老年的貧窮」。 薛小姐原本是百貨公司的「櫃姐」,但母親中風後,她辭職回家當母親的專職看護。但孝順不能當飯吃,她只能靠著積蓄和手足偶爾的接濟過日子。九年過去,她的青春流逝,母親去年撒手人寰,錯過婚姻的薛小姐發現自己一無所有,除了「低收入戶」的資格,好讓她每個月領五千元津貼過日子。 期待重新踏入職場的薛小姐說,過去九年最苦的不是體力付出,而是有太多的情緒無處訴說,當醫師說「你得了憂鬱症」,她才發現,已經很久沒有快樂過了。 害怕批評、眼光、罪惡感 照顧是如此勞心、勞力又不被社會重視,女性何以成為家庭照顧主力軍?學者認為,社會的「性別角色分工」意識型態已根深柢固,當女性無法善盡照顧職責時,自己會有罪惡感,也怕遭受親友、鄰居議論。 再者,目前的勞動市場中女性的平均薪資約是男性的三分之二,所以讓女性辭職,回家照顧病人是理性的選擇;但很少人想到,「照顧家人」也該是「一份工作」,照顧者只落得口袋空空,還要忍受其他成員對照顧成果的挑剔和指責。 當政府宣布,規畫中的「長照保險」初步決議要將家庭成員照顧納入保險現金給付範圍,等於是肯定「愛的勞務」為有給職,正視他們的付出。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副教授王增勇指出,新政策代表的意義是,失能者的照顧應由國家提供,家庭成員的照顧不再是基於家庭倫理責任的無酬勞動,而是受雇於政府的有酬勞動。 王增勇認為,從這個角度看,長照保險的實施不只是財務籌措安排,更是對以女性為主的家庭照顧分工傳統「提出的文化挑戰」。長久被隱形在家庭中的照顧者,「她們」的辛苦與貢獻終於被看見了。 【2009-05-30/聯合報/A3版/迢迢長照路系列報導】
《手足分工 愛的難題》 【本報記者梁玉芳】 一開始是這樣的:八十六歲的母親出門找不到回家的公車站牌、燒水忘了關瓦斯、燒菜一定焦掉;直到母親幻想的誇張情節才讓李燕驚覺:媽媽失智了。 照顧失智老人不容易,如果照顧者是殘障者,更是艱難。 李燕是小兒麻痺患者,她穿鐵鞋、拄單枴,主持廣播節目,還念研究所。在兄姊各自嫁娶,照顧母親的責任就落在她身上,即使她連彎腰都困難。 童年時的母親極度嚴厲,老來卻成了愛撒嬌的老孩子。每天總要等李燕下了夜班幫母親洗澡。李燕記得,有天實在是累了,記憶退化的媽媽在浴室興奮地講個不停。李燕忍不住催:「可不可以快一點?」 老殘二人組 火氣十足 照顧壓力化成火氣,「好想一巴掌打下去呀。」李燕被自己的念頭嚇呆了:「我一動手,就是家暴了。」李燕說,「我現在可以體會,為什麼媽媽以前常常打我們;動粗是最容易的發洩。」 母女兩人是「老殘二人組」,都能申請居家服務員。但是時數太少了,一天只有兩小時。母親失能愈厲害,她就愈無法負荷。母親站不起來上廁所那天,李燕拄枴杖問老媽:「我們包尿布了好不好?」 現代手足如何分擔照顧老去的父母,是最難的功課。「大家都覺得媽媽是我的責任,因為我殘障,小時候花家裡最多錢;其實,是因為我殘障,所以我走不開。」念心理研究所的李燕把自己的故事當個案分析。 「很多殘障者都成了老年父母的照顧者。」李燕說,像朋友文玲是輪椅族,還有嚴重脊椎側彎,在家照顧八十多歲、癌末的父親。有天父親踢翻尿壺,喊她,她推著輪椅努力爬上床,用抹布擦乾床墊;至於地上的尿漬,她和躺在床上的父親,都沒有能力彎腰清理。 奉養成天職 談錢傷心 父女倆默然對坐,就這樣等著上班的弟弟回家善後。「殘障者好無能啊,文玲說這是她那一刻最深的感受,我完全能明白。」 當母親認不出廁所方向、李燕也扶不動時,她與手足商量,「非請外勞不可了,我撐不下去了。」誰該出錢,卻變成「誰愛不愛媽媽」的親情論戰,這一幕令人難受;她提議手足出錢讓失業、失婚的姊姊照顧母親,哥哥卻質疑:「照顧媽媽是天經地義,怎麼可以拿錢?」姊姊也寧願外出工作,不願面對挑剔、失智的母親。 日夜照護讓李燕心力交瘁。直到印尼籍看護「達咪」來到家裡,李燕感激地說,她和母親都因為達咪過得「比較像樣」。 還會活兩年?竟鬆口氣 去年,李燕失業了,現在的生活和外勞費用都是「吃老本」,她很惶恐。年前,和大姊去算命,相命仙告訴她,媽媽會再活兩年,「我竟然鬆了一大口氣—只要再熬兩年?」這反應說來無情,卻讓她看見自己守著母親的無力與無助。 【2009-05-30/聯合報/A3版/迢迢長照路系列報導】
《沒錢苦差事》 【記者梁玉芳/台北報導】 「照顧失能家人,也該是有給職。」前民進黨立法委員王榮璋指出,在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早就已經明訂,應該發給照顧老人及失能者的家屬照顧津貼,正視照顧者的社會貢獻。 但是,目前政府只針對老人開辦「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只有中低收入失能老人的家人每月領得到五千元的照顧津貼。 就因為限制太嚴,開辦六年以來,全台灣每年只造福七千至八千人次的照顧者,比起全台灣約五十萬名的家庭照顧者數量,簡直杯水車薪;而且,大部分的家庭照顧者都不知道有這項福利。 王榮璋指出,以去年為例,全台灣的發放人次為六千五百一十九人次,發放金額為三千一百七十六萬元,初估發放人數僅有六百廿人而已;還曾經有縣市一年只有兩、三人申請。他認為,原因就是縣市政府要自籌預算,於是限縮發放條件,還很怕民眾知道,並且設下條件:領了照顧津貼,就不能享有任何照顧服務或補助,「這等於是懲罰孝順的人」。 目前規畫中的長照保險計畫發放照顧者津貼,若是保險給付性質,未來就不能限制領取者的收入條件。 【2009-05-30/聯合報/A3版/迢迢長照路系列報導】
《名人有準備》 【記者鄭朝陽/台北報導】 面對老年生活,導演吳念真說:「我們是奉養父母的最後一代,也是被兒女棄養的第一代。」所以他萬事未雨綢繆,「我交代兒子,我掛了,就學聖嚴法師,燒成灰埋在樹頭就好。」 拍過「多桑」描述父親老病情景,吳念真說,他不會受得了老來躺在床上、插著鼻胃管,天天望著天花板發呆,因此,一旦病重了,老婆和兒子會放棄侵入式急救,讓他走得舒坦點。 吳念真說,長期照護老病者對家人真是折磨;現在能做的就是盡量保持身體健康。不過,細心的老婆還是為兩人買了長期照護險,「不論誰先倒下,不怕『久病無孝子』,也不必拖累另一半。」 長期研究長照制度的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說,他從年輕累積「健康本」,壓縮疾病期到幾近於零,控制身體頂多在「微恙(小病)」狀態,期待老來免於臥床折磨。 林萬億每周固定三次在台大校園散步、打拳、拉單槓,每次至少半小時,「一定要流汗」。飲食也很注意,林萬億吃沖泡的五榖粉當午餐,早餐是水果、豆漿、蛋和燙青菜,晚餐是簡單的自助餐,拒絕油炸和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口味盡量清淡、簡單。 面對老年的長照需要,林萬億說,他有退休俸,還有國民年金,不論是他推動的長照十年計畫,還是目前馬政府規畫的長照保險,未來可因應長照所需。 【2009-05-30/聯合報/A3版/迢迢長照路系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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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