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令人分裂; 一家中五個人有五個人權﹐五個人對 人權 的解釋都會有憎論﹐ 不提人權﹐一家和氣﹔一提人權﹐分離分裂。 當夫妻對通姦有沒有罪的[人權]看法不一樣的時候, [分裂]就這麼發生. 通姦有沒有罪是社會道德的規範﹐不應該是[個人人權]的事. 新竹某國中方姓學生上課玩手機,老師依校規扣留保管一星期,遭家長指控侵占;一提人權﹐分離分裂。台灣的「唯我」人權 是「太超過」了!
人權 延續 宗教戰爭; 為什麼 宗教戰爭 仍然在打? 噢! 他們是為人權而殺人呀! 他們是為信仰而殺人呀! 這樣的宗教? 不信也罷! 人權] 多美妙的藉口﹐多好用的武器﹔ 你看﹐他們是文明的國家﹐他們是有人權的國家﹐他們要廢除死刑。 那﹐ 為什麼 他們派兵到別的國家殺人? 噢! 他們是為人權才 派兵殺人呀! 噢! 他們是為文明才派兵殺人呀! 你可知道? 他們的信仰會寬恕他們為人權文明而殺人的言行呀! [人權] [文明] 多美妙的藉口﹐多好用的武器。 你看﹐有多少人被 [人權] [文明] 洗腦得如此聽話! 人權 令人無法無天﹔ 王清峰為了極少數的死刑犯的人權﹐ 竟然不執行她作為部長應該作的責任。
人權 令人濫用私權﹔ 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 每個人的言論都應該ㄧ樣受到尊重. 可是,不是每個人都有 公開 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 王清峰部長、李家同 (校長)資政﹐馬英九﹐等等 公職人 沒有用私己想法 來履行其 公務的權利! 公共人物沒有公開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