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李敖孩子教育的“狼的訓練” 2005-4-28
關於李敖先生對其女兒,以“狼的訓練”,應付人吃人叢林世界的說法,就筆者長住法國、與多族群相處的經驗來說,這種教育,從物競天擇的角度來看,是無可厚非,萬物各自盡力求存,至而不擇手段,弱肉強食本來就是大自然的法則,事實上,如果沒有先祖的驍勇獵獲,也就沒有現代人類的存在,特別是與一些族群相處,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觀,就非常吃虧。但畢竟我們終歸還是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如果只強調“狼的訓練”,而輕忽“道德倫理”的規範,一個個利欲熏心;一個個把自己當成世界的中心;自私自利;從不反省,永遠把自己的不如意當成別人的錯;從不管他人死活〔包括親人〕,只問目的功利;唯崇成王敗寇,甭管其它,這是一個危險的人物群。
或者在儒家社會裏,這種人如今還不到,隨處可見的地步,但在“個人主義”過度膨脹的西方社會,新聞報導裏,可說是屢見不鮮,僻如某女孩為小財小物而與小男生,聯手殺死將自己一手拉扯大的祖母;又例如一個的男孩,在做功課時突發奇想,以父親的槍,先殺死先後回家的生母與生父,再殺死受驚的親愛稚齡弟弟,在法庭上甚至說,“相信爸媽的在天之靈會原諒他”,等等。以上兩個少年弒親實例,女孩與男孩,都清楚自己的行為,他們作案的時刻,沒有什麽“親情”、“天人交戰”、“後果”等等這些婆婆媽媽的丁點遲疑,腦海中只有“幹”,女孩看到的,祖母是那幾百塊錢目的的障礙,而毀家男孩,看到的,可能只是更為單純的,掃除父母在耳邊的啰嗦而己,對小弟的殘殺,男孩也宣稱因為小弟的驚哭而不得己下手,過後男孩還認為父母理所當然的,會給予諒宥〔就像往常一樣〕。
由於諸多社會問題,致使法國在中學恢復己經放棄了近半個世紀的公民道德課程,以祈重新建立新新人類的公眾是非觀,“儒學”乃至“佛學”,己漸引起法社會的某種專註。鑒於當今世界一體化,不同族群不同文化,各種價值、道德觀相互沖激;信息便利的轟炸,使孩子從小就己接觸到,色彩斑斕的萬花筒,咸認為,現代中國人對孩子的教育,最好中西合璧,對狼〔借李敖先生話語〕縱馴互補,不但要給孩子獵槍、使危機變為轉機的本事,也要賦予孩子有明確的“是非觀”,更能因人制宜,敬我一尺,還君一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要明白“愛”〔泛指一切情愛〕不是單行道,在雙向的時空裏彼此間的相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