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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08:52:55瀏覽291|回應0|推薦2 | |
我被剝奪親權,實在也超乎常人想像 我被強迫每二週要帶孩子讓社工參觀 那戶人家的孩子可能遭受虐待與性侵,且其同居親人中有領補助金的精神異常的親人,社工也是不需我多管閒事 (我是因那戶人家的爺爺要我救他的命) 怎麼我被意圖詐騙的人恐嚇了,反倒是我被剝奪親權 我的鄰居說我不和人打招呼,就可以構成我被剝奪親權的依據之一 那麼上述引用文裡,那戶意圖詐騙者的鄰居還指稱見過其異常的家人全身脫光在客廳晃 社工怎麼都沒當一回事 如果我的親權可以如此被草率剝奪,社工有地方安置兒童 那麼那位屍體被坐牢母親的男友用水泥裹屍的孩子,為何不見社工安置 社工利用帶女兒自殺的曹女士事件,想要獲得更大的權力 事實是,目前的社工已經擁有不該屬於他們的權力 我因孩子沒上學被剝奪親權 但協議時,事務官卻說,我因沒有工作,可能拿不回親權 到底是要怎樣呢 人民連親權都如此被隨意剝奪了,台獨有何感概外交艱困之理 我們必須勞心勞力承擔照顧孩子的一切,但監護權竟然在社工手裡 有媽媽說,難不成把我們當生育機器,當母豬嗎 人民連親權都不保了,還要自掏腰包當豬呢,還談什麼台灣主權
外交官員,審判長黃程暉釐清案情之餘,也感慨台灣外交困境,超乎常人想像。 特偵組去年9月起訴陳水扁,指控他在總統任內利用11次出訪,每次將外交部提供 的零用金留下3萬美元,匯到美國給陳致中留學使用。但台北地院今天以檢察官未 能證明扁家匯子留學錢,來自外交款,判陳水扁無罪。 由於全案涉及國家機密,因此法院過去8個多月開庭,皆為不公開審理。合議庭傳 訊前外交部長田弘茂、簡又新、黃志芳等14名重要官員,除得知外交款支領情形 ,也順道由陳水扁及相關證人口中,了解台灣外交的困境。 黃程暉指出,根據證人證述,外交出訪事實上就是「給錢」,某次出訪甚至還出 現身為「賓客」的台灣,還得在當事國舉行的歡迎台灣國宴中買單,等於「自己 招待自己」。 黃程暉說,外交零用金的餽贈對象除他國重要官員外,甚至連友邦元首的家人、 在野黨人士都在犒賞之列,「到哪裡都要掏錢解決」,但有些國家拿了台灣的錢 還擺高姿態,有時連台灣協助當地「賑災」,都不准台灣元首飛機降落,全然不 留情面。 由於全案不公開審理,加上扁案已退燒,讓黃程暉合議庭得以像審理一般機密案 件般,審理前元首貪瀆案,不必像過去蔡守訓合議庭審理扁案時,承受龐大輿論 壓力。 合議庭成員表示,法官就是審酌證據、依法判決,禁得起各界檢驗,也希望各界 以平常心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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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