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5/03 13:24:58瀏覽347|回應0|推薦0 | |
我在未及學齡時,就遭外公性侵
一直到我十一歲為止 來自寄養家庭,父執輩,鄰居,對我的侵犯不斷 我的父親是一名外省軍人,必須駐守在軍隊 我的母親是一個被其父強迫嫁給外省人的本省愛玩嗜賭女子 一個要求小孩有耳沒嘴的閩南風俗社會 我的父親一直都不知道我的遭遇 我父親盡他最大能力給我穩定的生活 但遇上一個無法負責任的妻子 一個視女人如物品的日據遺毒的高亂倫性侵社會 我住到哪都難於受到保護 到底誰才是高風險 把 '被害變加害' 這種標籤貼在一件性侵案上 而且是貼在一個僅有十三歲的未成年受害者上 這種垃圾報導充分顯示出台灣社會病得不輕 如果 '被害變加害' 在這裡有它被提出的必要性 那麼,可以肯定的說,民進皇民黨徒完全是一個變態且極有可能犯下屠殺罪行的政黨 蔡英文的爸爸的大型豪華墳墓不是在發光嗎 民進皇民黨與茍民黨吃喝玩樂搞爛的台灣社會 有必要用 '高風險家庭' '犯罪受害變加害者'當病態社會的代罪羔羊嗎 性侵與騷擾我的人,都是有家,有兒女老婆的 性侵與騷擾我的人是那種明指著別人高風險,私底下幹齷齪事的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