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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的台灣人權律師聯盟到底是要我們譴責脫序的台獨司法,還是要我們乖乖讓台獨司法玩
2010/04/29 14:43:43瀏覽270|回應0|推薦2

逛到某blog一篇 和艦案

那兒貼了一篇謝長廷的台灣人權律師聯盟會員陳友炘的文章

文章名為 "曹董永遠不出庭"

我約略摘錄其中一部分如下 :

"報載,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跟法官嗆聲後,日前辯護律師向外界表示,曹、宣二人永遠都不會出庭.........這是很有趣的新聞,筆者本身也是個律師,基本上不太會讓當事人跟法官做激烈的陳詞。這是因為有沒有道理是用說的,要是法官本來就認為沒道理,一嗆下去,判決書上大概就會有「飾詞狡辯」的判語,不用奢望有從輕量刑的機會.........當一看到曹、宣二人這麼帶種的嗆了法官,真的是很佩服,這大概是他們自認為絕對沒有問題。擔任辯護的同道還對外表示他們永遠不會到庭,這真是帶種到了極點。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時.........究竟法官們是寬大為懷的不予計較?還是直接判決他們有罪,然後在判決書中寫個「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抑或是哪天就把他們拘提過來然後送進看守所羈押起來?不過,對於其他案件的被告們,筆者可要提醒大家,這招可不能隨便玩喔!"

我看了上文之後,想起過去我因被六名警察違法搜索後,找律師

律師說 "在台灣,別想告贏警察"

對照陳文炘寫文警告老百姓 "被司法死纏爛打,要乖乖挨揍,才可能有救"

再看上櫃公司雅新(2418)有關部分股東欲阻擋總經理上班及在蘋果日報刊載與事實不符澄清啟事之處理的說明

 "二、詎料,99年3月29日,自稱為本公司股東之曾明松先生委託陳友炘律師於蘋果日報第六版刊登澄清啟事,指稱陳總經理為「黑官」、「非法佔據公司」,並聲明向陳總經理「提告加重誹謗罪賠償一億元」云云,惟其內容除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外,亦涉及對陳總經理之人身攻擊。"

再讀一讀 "反對清算鬥爭 謝長廷發起人權律師聯盟" 文章摘錄如下

"謝長廷指出,絕對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肅貪、審判,但是社會有一個觀念要釐清,就是們一定要反對清算鬥爭,因為清算鬥爭就是鬥臭、鬥垮後,再交給司法,屆時就算法官判無罪、裁定不起訴、不收押,偵辦的檢察官都有壓力,司法就沒有用,變成是假的。"

"謝長廷認為,在先進的國家,不會有司法案件還沒起訴,名嘴、媒體就在指揮分析報導,如果這些是真的,就是洩密罪,如果是假的,就是毀謗罪;但是現在的社會已經變成是政治鬥爭、清算,演變成人人自危。如果在中國文化大革命就是遊街示眾,但是現在媒體這一鬥,就等同是遊街示眾的懲罰了,全世界都看的到了,這是不公平。"

再看看顏聖冠po文有關陳友炘聲援襲警者的一句 : 脫序的公權力 民眾要一致譴責!

我的天啊!

請問謝長廷和陳文炘們

你們倒底是要我們譴責脫序的公權力與媒體,還是乖乖就範啊

看你們的言論,要是不發瘋,恐怕也要精神衰弱了

曹興誠先生啊! 您聘請的律師該不會是謝長廷吧

今天,我們可以很確定,當司法被台獨污染了之後,律師也會 "轉型" 成 "圍事,打手"

社工呢

當然也跟著 "轉型" 成 "高風險,自殺催化機"

唉!

果然只能 "天佑中華民國,天佑台灣人民"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我號啕大哭中)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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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itizenofROC&aid=398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