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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18:50:52瀏覽319|回應0|推薦3 | |
在一網友的 <別讓《龍吻》壓迫娼妓的劇碼重演> 這篇網文裡,我寫了以下回應文
格主曰: <那就拒絕跟這種「名為籌學費,實為貪虛榮」的年輕性工作者交易吧> 容我先大笑一下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妨,檳榔攤老闆可以做個公益測試 一攤是 "火辣檳榔西施美女" 一攤是 "包裹如肉粽的檳榔歐巴桑" 看哪邊生意興隆,測試結果可以給 "大法師" 用來 "作法" 參考 笑完了,請嚴肅以待 如能確認一個人說他/她是為了要侍親育幼而 "販賣肉體" 那麼變態瓢蟲那一類,響應格主 "拒虛榮味" 恐怕是 "瓢得理所當然的自以為濟世聖人" 知道一個人有難而出賣自己 --- 您真的瓢得下去 ======================================== 我的回應文被刪除了,還被列為黑名單 我記得那位格主刪過另一篇回應文 我那篇回應文是批評他以學士的程度竟寫那麼膚淺的文章 (那篇文章是寫有關在芬蘭發生的台籍母親殺死子女) 對於一些空有學歷,人生經驗是看電視電影而來的 "虛擬知識者" 這樣的人對於屬公眾領域的議題 卻非常獨斷的自覺有權散佈 "我的看法" 卻容不下 "他人的質疑" 我不知道刪除他人文章是心虛的 "掩飾" 還是什麼 但如果我的回應文讓人嫌惡到該被刪除 那麼也可用來代表那主文也是令人嫌惡的 格主可以毫不費力的刪除,阻止別人的回文 我們卻必須浪費時間去看這些似是而非的爛文 更糟糕的是,當爛文刻意被操作成 "主流意見" 好比 "娼妓" 就被 "進步思想養大的小孩" 看成 拿性交換糧食是該被贊助的民生交易 拿性交換LV是該被排斥的虛榮 而 "進步思想養大的小孩" 卻看不到自己身在虛榮中 我們可能只因沒穿上 "當季流行" 就被視為 "不得體的穿著" ps. 電腦秀出 "列為黑名單 不得引用" 失禮,失禮,我改用純文字版重發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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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