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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的所有權才是重點 (應歸還給病患) 把重點放在討論中英書寫是耍白癡吧
2009/07/19 12:25:14瀏覽420|回應0|推薦0

閱讀病歷假若不是寫給民眾看的,而法院審理病歷也無法解讀,難道醫生寫病歷是寫著好玩嗎?

請把病歷還給病患

2006年底我帶孩子前往瑞典請求庇護,當時若有病歷就好了

我的孩子究竟有無必要因 "血尿" 而承受那 "侵入性檢查"

病歷記錄與實際治療內容到底有多大差異

更別提,無視病患感受,用 "免費" 要病患當實驗品

那麼有無,沒說出口的實驗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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