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病歷假若不是寫給民眾看的,而法院審理病歷也無法解讀,難道醫生寫病歷是寫著好玩嗎?
請把病歷還給病患
2006年底我帶孩子前往瑞典請求庇護,當時若有病歷就好了
我的孩子究竟有無必要因 "血尿" 而承受那 "侵入性檢查"
病歷記錄與實際治療內容到底有多大差異
更別提,無視病患感受,用 "免費" 要病患當實驗品
那麼有無,沒說出口的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