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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19:36:05瀏覽816|回應48|推薦0 | |
我在桃園縣龍潭鄉一間客家餐廳當洗碗工,餐廳負責人的父親是警察,卻違法雇用13歲的童工且從上午九點做到晚上九點,還雇用來台探親違法工作的大陸婦人。我到另一家餐廳工作,2月8日,雇主以咆哮和舉手握拳要打我的方式逼我立刻離職,我報警,警察警告我(他說那是善意提醒)說我若無證據告恐嚇,雇主告我誣告的話,我的罪會更重。但我仍在2月9日前往龍潭派出所(位於大昌路)提告,但警局的人仍是提醒我被告誣告的後果,末了,副所長出現說「妳的案子我們昨天就知道告不贏,損人利己的事可以做,損己利人的事可以做,損己不利人的事不要做」。我在2月19日到桃園地方法院按鈴申告,被做完簡短筆錄。3月25日龍潭分局(非龍潭派出所)叫我去做筆錄。6月19日開一次偵查庭,我親眼看見聽見加害人和證人面無愧色說謊和做偽證,施暴雇主向檢察官說店內的錄影「不小心」洗掉了。難不成勞工得帶著蒐證設備隨時監控工作。偵查庭後至今法院毫無音訊。從我按鈴申告至今已七個月,200天了,這個桃園地方法院也曾在2010年根據桃園縣社會局社工等人的偽證,與不堪檢視的程序,法官從收桃園縣政府訴狀開始,一造辯論,46天後,就做出包庇貪官腐員、剝奪我親權的人神共憤的判決。沒弄死我,如今又濫用法條懲罰我孩子自學,以罰款名義拍賣我房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長李吉祥已到函告知將排定拍賣日期)。此一可以判人生死、家破人亡的台灣司法根本是供台灣政娼權貴用來整肅虐殺我等善良百姓用的惡法。 我按桃園縣政府勞工處要求的進行勞資調解,其所指定的調解人竟然說「雇主要打到妳或口出三字經才算暴行,妳勝訴可能性很低,妳若輸掉官司會二度傷害。勞工是弱勢,我勸勞方和解,勞方不聽,說我們親資方,然後再去縣政府調解一次,縣政府就先罵勞方,你這東西憑什麼,然後把勞工臭罵一頓,這叫二度傷害。我勞資調解二十年,妳走法律程序結果不會很好,我請X先生在這給妳道歉,事情就算了,各讓一步,然後妳趕快去找下一個工作。這案子調解不成立我會被笑死,給我個面子,兩千塊,讓調解成立。」 吳志揚婊警察說「桃園壞人最少」。哈哈哈哈哈哈哈,天啊!難怪餿水油橫行,賣淫的店都公然開在公車停車格前了。阿里山沒了也要選的吳伯雄想當台灣特首就帶他專營客家蚊子館的高級客家人去找中共嘛,拉一幫貪官腐員毀中華民國和腐敗國民黨也無法讓齷齪的變高尚。 「台灣前途由全體中國人決定」?吳志揚等貪官腐員都能僭越中華民國憲法,把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公民,而且是年幼遭遺棄遭性侵的中國母親,剝奪她的監護權,強迫她孩子上學,侵入她房子,拍賣她房子,只因劉莉真讓孩子自學沒經過高級本土台灣人和高級新台灣人同意,這貪官腐員的狗屁依法行政殺人的手段,壞人當然少啊!壞人就騎在中華民國憲法上啊!在政痞政娼權貴眼中,中國人是啥東西? 今天才看明白,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妨礙人民訴訟」的「妨礙司法」署。 司法院法拍屋(http://www.judicial.gov.tw/db/alx.asp)有公告拍賣桃園縣龍潭鄉三林村6鄰三角林25之29號。那不是我家。那間比我家貴。我家舊門牌是三角林22之5號5樓,新門牌是桃園縣龍潭鄉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我家跳樓大拍賣,除了人不賣,其他家庭用品冰箱冷氣洗衣機淨水機櫃子書籍玩具......全都便宜賣。請撥0989927291劉莉真。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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