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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4 22:49:51瀏覽222|回應0|推薦5 | |
台中市刑大偵六隊副隊長李國興表示,56歲男子蔡瑞益繼承父業賣豆芽菜,向嘉義的化工行買進低亞硫酸鈉,以8公噸水加1公斤低亞硫酸鈉的比例調製漂白水,浸泡綠豆芽或是黃豆芽後出貨,然後以每台斤7元的價格賣到給平價鐵板燒、小吃攤及一般消費者。 台中市衛生局指出,低亞硫酸鈉又稱保險粉,有很強的漂白作用,醫學實驗證明,人體內服4克低亞硫酸鈉就會出現中毒現象,因為其含有「二氧化硫」成分,長期食用會產生呼吸系統功能受損、加重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等疾病,容易誘發氣喘、呼吸困難、咳嗽等症狀。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低亞硫酸鈉只能用在加工食品,不能用於生鮮蔬果,蔡男用低亞硫酸鈉水浸泡豆芽菜的行為已經違法,警方昨天在台中市北屯區,查獲蔡男的地下工廠,並且將蔡男父子及郝姓領班(43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14002607-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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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