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說妥協就是我聽你的意見
中國人說團結就是你聽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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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起來是如此,然而這要看意見的分歧程度。
實行自由民主成功的國家都有富強的基礎,在這個富強的基礎上,國民的共識就容易趨於一致。
以美國來講,美國的兩黨政治就像同一政黨分裂出來的兩個派別,他們的主義相同、信仰相同,只是在政策推行上的策略有所不同而已。也就是說他們兩黨在基本立場上彼此都是相同的,不過由於見仁見智,一方保守一些,一方激進一些,對事務重點的取向有所差異而已,所以他們之間的競爭和對立都能和諧地進行。
美國一旦在意識形態上發生矛盾,而產生難以化解的衝突時,自由民主的政治運作也就無法持續下去。像美國的南北戰爭,當南北雙方意識矛盾時,以崇尚自由民主著名的林肯總統,也只有武力來解決。
李普塞(Seymour Martin Lipset)對民主政治有一個「共識─衝突」的理論,他說「沒有一個社會能容忍全然衝突的情境,任何一個社會,共識和衝突永遠是並存的,共識和衝突的臨界點永遠是一個動態均衡的關係,一旦這個動態均衡被嚴重破壞,社會註定要墮入一個混亂的深淵。」是以,西方開花結果的自由民主制度,並非我們所想像的那樣五花八門,多元紛呈,實際上仍是以某種統一的的意識為主流的。我們若忽略過這點,把他們的自由民主政治進行順利的原因,歸之為民主精神,美之為民主素養,純是削足適履之議。
西方實際成功的自由民主國家,所包含的言論自由、政治多元、容許反對黨存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實在很像一群只吃米食的人,在那裡有人主張吃稀飯,有人主張吃乾飯,又有人主張吃炒飯,然後投票表決到底吃什麼飯好,表決結果自己雖然不喜歡,但總是能接受。或是像一群只吃麥食的人,在那裡表決吃麵條好呢?還是吃饅頭或是吃大餅好?然後投票表決到底吃什麼麵食好。可是當只吃米食的人和只吃麥食的人共居一堂,來表決是吃米食或吃麥食時,這時雙方就沒有商量餘地了。如果不幸雙方只能在米食和麥食兩者之中作一選擇,那就會形成多數壓制少數,或是少數要求分裂的局面了。
矛盾不能並存,水火不能相容,人的意識形態也是如此,自由民主制度也不能例外,能夠順利進行的自由民主政治,它的多元化其實是一元化的多樣化,也就是在共識之下的多元化。
自由民主制度在實際上是根本容忍不了敵我矛盾的抗爭和對立,一旦意識形態的衝突到了不能化解的地步,這時除了分裂之外,什麼憲政、什麼法制都會被踐踏掉!什麼自由民主的和平理性,什麼自由民主的寬容妥協,就立刻無影無蹤!
而暴亂!鎮壓!內戰!就成了解決辦法,歷史上簡直無一例外,自由民主又轉回獨裁專制。如英國的克倫威爾、法國的雅各賓激進黨和接著的拿破崙、德國的希特勒、蘇聯的列寧、西班牙的佛朗哥‧‧‧等等,美國的南北戰爭雖然沒有改變自由民主的制度,但是結果難道不是北方對南方的專政?
中國、中南美、東南亞、以及近來的茉莉花、阿拉伯之春的國家,甚麼時候國內有過一致的共識?當然也就難逃此劫,並非王道還是霸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