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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可以更努力
2010/02/01 15:34:56瀏覽289|回應0|推薦0

(2007.02舊作三則)

媒體可以更努力   以建立公信力(一)

2月4日中國時報A6版報導「民國一百年,新台灣之子,4個學生就有1位」,2月5日某評論家就以「新台灣之子V.S三隻小豬」為題在其部落格中發抒看法並引發不少議論,但是事實的真相呢?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顯示,國內新生兒其生母為大陸港澳加上外國籍者,以民國92年為最高,達到13.37%,民國95年則為11.69%,這些小孩6年後進小學,不知道中國時報(或報導中的教育部)如何推論新台灣之子在民國100年會佔(小一新生的)四分之一?
內政部的資料還特別註明:93年以前的數字是不含生母原屬中國大陸、港澳地區或外國籍已定居設戶籍者,93年之後,將這部份分離出來統計,也約僅佔5.5%-5.8%。整體而言,社會所一致關心的新台灣之子,其數量及比率已逐漸穩定緩和下來,93年是13.25%,94年是12.82%,95年是11.69%。
而影響這一波新台灣之子不再增加的重要因素,是行政院在91年開始注意外籍配偶問題後,成立跨部會專案,92年底起內政部實施中國大陸配偶面談制度,94年外交部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外籍配偶結婚對數所佔百分比便由92年31.8%到93年降為23.8%,94年是20.1%,95年已降至16.8%。從外籍配偶比率的下降,可以推估的是:跨國婚姻所生的新生兒也會繼續減少,但由於減少的外籍配偶有部份原本應即是假結婚,而減少的外籍配偶生育數有些則又係因為已強化對外籍配偶的生育宣導所致,因此,外籍配偶減少仍不等於外籍配偶所生子女在若干年後也會等比例減少,只是有較大關聯性。
我們同意,近二十年的外籍配偶問題是對台灣社會的一大挑戰,我們也感謝媒體不時給予關心,也了解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團體和政府同時在努力協助外籍配偶所生的子女,而學者的研究更是較五年前增加不知多少倍,國中小老師也多已具備初步協助他們的認知。但是,我們要呼籲的是,媒體朋友在報導之前可以參考基本的統計及研究加以查證,以免陷入以訛傳訛。

媒體可以更努力   以建立公信力(二)

昨日(7日)本人撰文對96.02.04中國時報有關新台灣之子比例提出質疑,今天(8日)中國時報討論廣場恰好就登載了彭秉權先生「新台灣之子其實變少了」一文也是指出02.04報導的錯誤,足見資訊透明的社會,人民有更多機會指正錯誤資訊與評論。本人也對彭先生的用心表達敬意。
惟彭文中有一點和本人所論有所差異,彭文的最後一段又發生推論謬誤,以為「你們不生,我們也不生」的想法使得外配開始進行「子宮罷工」,以致新台灣之子漸漸減少。這個推因,對照內政部統計通報及本人分析即可知道真相並非如此,看來學術的謹嚴大家要互相勉勵。
今日我們再從96.02.04的中國時報繼續看下去,「台灣新生兒性別失衡全球第四」「引進外籍新娘的行業會越來越繁榮」--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說。
薛教授說的話可信嗎?頂著台大社會系教授、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頭銜的薛承泰先生,有沒有注意到跨國婚姻仲介在過去幾年的轉變呢?仲介外籍新娘從數年前在台灣大街小巷到處噴貼廣告「保證原裝」、「逃跑包換」,在有線電視台毫無忌憚的招攬,到今天強調語言訓練、婚前技能學習,台灣社會走過最難堪的一頁,但還會再欣欣向榮,且毫無節制嗎?更重要的是自稱以人口學見長的薛教授,竟順著媒體意見把性別失衡和跨國婚姻強烈扣在一起!其實只要拿薛先生的話問他自己就講不通了:既然民國76年以後台灣新生兒的性別比例才沒有進入正常值(105以下)那麼76年之前的台灣新生兒性別比例並未失衡,何以在民國八十年代起台灣有如此強的一波仲介外籍配偶呢?過去十幾年的外籍配偶現象和性別失衡有何關係?
世新大學夏曉鵑教授對外籍配偶問題投入很大心力,她很早就點出產出外籍新娘現象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台灣社會在經濟全球化之後,國際產業分工下對原有婚配模式的自動修補(大意是如此,不代表夏教授認同)。農工為主的鄉鎮(例如高雄美濃、彰化社頭)開始興起為適婚男子找配偶的婚姻仲介業(有別於傳統的媒人)加上台灣社福體系不健全,村姑型的外籍新娘又代替了老殘看護等任務,對於中下家庭似乎是一兼二顧。尤其是政黨輪替前後,內政移民法制不全,人口政策空白,台灣的婚姻市場似乎陷入無政府狀態。此外民國八十年代中期之後,拜政治與社經情勢的轉變,踏入就業市場的女性在教育程度、收入等條件上,漸漸取得平等甚至優勢,女性不願走入對她不夠友善的婚姻世界,更使急於從婚姻中獲得更多保障的國內適婚男子轉而外求。而假結婚、其賣淫則為人口販子藉這波婚配結構及法令寬鬆而有的弊端,不在此列。
總之,我們應該明白的說:性別失衡全球第四是不太有意義的,因為第四、第五、第二十的差距都在百分之三以內,更重要的是:當婚配模式因政治、社經情勢而變動,減少結婚意願的女性比例早已超過性別失衡許多倍--如何製造一個對女人友善的婚姻環境、生育環境才是我們的重點,炒作「性別失衡 全球第四」,又扯到「仲介外籍新娘會更欣欣向榮」完全失焦,且有失專業。
我們下週就從女性過年的委屈,談如何建立一個友善的兩性環境。

媒體可以更努力   以建立公信力(三)

商業周刊去年三月二日以「80對800的戰爭」聳動的標題來敘述台韓教育投資的懸殊,由於資料明顯移花接木,導致教育部立刻以新聞稿加以駁斥,本人也基於專業立場撰文剖陳,然而作為強勢媒體的商周,這篇報導的節錄一直到現在仍在網路上以電子郵件傳來傳去。我們要問:一個明顯錯誤的報導對教育經費的提高及運用效率有幫助嗎?
我們曾提出台灣教師薪資各各國教師薪資相比,並非特別優厚,但近年來已被炒作(包括商周本篇報導在內)成為:教育經費都被人事費吃掉了,因為人事費用佔了八成(還有一種統計法是九成)。而實際上呢?我們點閱教育部網站,「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2006年版」即可發現,台灣中小學教師年薪老中青三級約是:32,359、27,224、18,484美元,而南韓則是46,830、20,766、13,008美元,OECD國家平均則是40,539、33,336、24,287美元,看不出我國給予中小學教師過高的薪資。於是該追究的是,是人事費以外的教育經費編太少,才是總體教師薪資或個別薪資被誤為吃掉大部份教育經費的元凶吧!
我們願意以近4年的教育經費編列為例,告訴媒體朋友真相:以台中縣為例,91~94年度的教育預算分別是179、178、203、201億(均四捨五入,下同),91~94年度的教育人事費決算分別是118、119、124、126億,一個縣市的教育人事費用是非常穩定的,上述人事費佔其教育預算比例也在63%~66%之間,若再加上舊制退休撫卹7%,也不超過75%,然而台中縣政府明知每年人事費穩定,卻蓄意將人事費在預算時灌高,決算時再產出大量節餘,台中縣91~94年度教育經費剩餘數分別是18、11、26、23(億),且剩餘數幾乎都發生在事先算得出來的人事費用上!如果台中縣一開始就將這些剩餘數編在該年度或下一年度的業務費用、教學設備改善上,台中縣的教育將會有多大的不同!
和其他部門相比,自從86年國大條憲凍結164條以後,教育經費爭取不易,現在則是即使爭取到了也用不到,總計91~94年之間25個縣市政府的教育經費共「節餘」了675億,尤其是集中在幾個縣市,這種欺瞞國人的作為,難道不是教育的蟊賊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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