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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法或立法令選舉補助款在任期內按月領取。
2022/12/08 12:00:00瀏覽852|回應0|推薦19
立法委員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看到不當的誘因所引發的不當行為,要去修法或立法做導正。

最近有感於某位剛當選的市議員又宣布參選立委,正是法令留有「兩邊賺」的不當誘因;立委選上了,除了薪水與助理補助款都比較高之外,手上握有的權力也大很多,而且還有市議員與立法委員的選舉補助款可以領;如果立委沒有選上,則還有當備胎的市議員可以繼續當,此外還多賺了一筆立委的選舉補助款。

有一位國民已經看到這個不當誘因,並提出一個很好的修法建議,立委們應當朝這個方向修法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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