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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11:19:32瀏覽460|回應0|推薦1 | |
來校途中經過某國小,看見電子活動標語顯示的其中一條是「戲稱男人婆也是性騷擾」。剛看到時覺得有點疑惑,匆匆路過,不曉得後面是否也有句「戲稱娘娘腔也是性騷擾」? 「性騷擾」這個成人世界裡面因素與意涵複雜的負面詞語,對於教育歷程初步階段的小學生而言屬於必要的學習項目嗎?在初步的教育過程裡,放在標語或佈告欄中當作常見的、重要的、隨時提醒性質而標舉的內容,多放一些正面的、祥和的、溫暖的,是否才是達到培養良好人格所宜採取的方式?如果在教育中必須規範一些被視為錯的、不可做的事情,所採取的角度是否以直述其不宜會比較好,而非採取將其歸類為某種罪惡的陳述方式?此外,公告、標語之類亦如其他各類應用文書一樣,皆有其一定的位階與功能,哪樣的東西適合在哪樣的場域以哪樣的形式呈現,或許也宜斟酌。某些內容或某些思維角度即使在教育過程的某些個別情況中有其需要,但它是否可能只適合運用口頭表述,而不必要成為每個學子在開始學習的階段必須被告知的東西?而此類事情,是純屬個案?或是背後反映出當今教育單位選用合適的教育工具之判斷力有些問題?或者,可能反映了教育上的根本思維走向,已由界定美好、體現美好、自我要求的方向,轉向界定罪惡(或犯法)、避免犯罪、判定他人是否犯錯(是否侵害自己權益)的方向?而這樣的方向,是我們所期待的未來社會的方向嗎? 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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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