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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7 08:59:11瀏覽4293|回應15|推薦99 | |
引用文章 檢察官 蔡興華之善行善德 91年7月10日,宏恩建設公司向台北市信義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當事人躲起來、委請姜禮增律師代理,毫無誠意,玩起「弱肉強食」的把戲! 同年11月27日周呂彪以83歲高齡被判誣告罪,關了三個月冤獄。執行檢察官蔡興華精心規劃,弱勢小民點滴在心頭,過程於下: 91年11月27日上午,有兩位便衣法警共乘一輛汽車來到我家,說他們很多人都看到中國電視公司製作的「社會祕密擋案」,甚表同情,依法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第18條之3)。為了結案,請你太太帶資料去說明一下,辦個手續而已。到了衡陽路地檢署門口,周呂彪被收押起來,老嫗被攔住不許進去。原來是騙局! 執行檢察官心細如麻又狠毒,殘冬歲暮,陽歷年、陰曆年家家團圓的日子,都得蹲在牢裡。三個月刑期共關了92天。 釋字第245號解釋「對於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執行之指揮認為不當,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向諭知科刑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有關之異議(周呂彪閉門家裡坐,禍從天上降)、聲請易科罰金、緩刑,保外就醫均被駁回。 周呂彪本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宿疾,出獄後,到處求醫, 已被診斷名列台北市殘障老人手冊。 只因周呂彪是土地所有權狀持有人,欲除之而後快! 我痛定思痛,呼籲世界人權制裁,台灣司法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老嫗已置個人生死於度外,何以懼之! (摘自家母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先父深鎖於箱底的資料, 事隔九年多,家母早已忘記密碼, 父親離世後,只有剪開包包,才讓這些資料重見天日, 可見生前坐了92天冤獄,對先父烙下何等奇恥大辱的傷疤? 「我本將心向明月, 奈何明月照溝渠」一生對國家義無反顧、無怨無悔地付出, 臨老卻因懷璧其罪,遭此橫逆, 其錐心刺骨的痛楚,實不足與外人道也! 資料顯示先父在91年11月27日即已失去人身自由, 發出的通知書上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實際上此權利卻已被剝奪! 而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刑事警察隊出面,其中蹊蹺,可以接受網友公評。 家母申請保外就醫及假釋皆被駁回。 92年2月26日刑期期滿,27日出公函,28日才釋放出獄, 又多蹲了2天冤獄! 不准易科罰金、緩刑,或保外就醫的台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蔡興華, 現在已經高升為台北地方法院主任檢察官了! 之前,法官曾經不止一次當庭恫嚇說,如果停止上訴,可以撤回刑事起訴, 即可免去牢獄之災,先父選擇寧可就義也不向惡勢力凌霸屈服妥協, 卻不幸賠上了自己寶貴的健康乃至於性命,嗟夫! ↑ 海霸王用餐~一手帶大的幼孫,今秋即將成為美國大學生 ↑↓ 弄孫之樂~長孫已自醫學院畢業,在美東大醫院實習中 ↑ 軍中同袍 (左後方笑逐顏開者為先父) ↑ 22歲年輕的中尉官 ↑ 颯爽英姿 ↑ 與家母攜手走過一甲子患難歲月 【後記】 總統馬英九當年於特別費案被起訴時,曾經強調他「根本沒有犯罪,因為既沒有犯意也沒有犯行,檢方至今所提證據都不足構成他犯罪,對因莫須有的指控而遭起訴,只能用痛心疾首四個字來形容。」 馬英九認為「檢察官扭曲事實,強調對他來說清白受到質疑,比失去生命還要痛苦。希望這樣的冤屈﹑痛苦到我為止﹐合議庭能查明真相﹐還我清白。」 不沾鍋馬英九,如今登上總統大位後,是否真能苦民所苦,感同身受哉? 2012年的總統大選,選民將透過手中神聖的一票,來表達内心的徹底失望與痛心疾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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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