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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別,追思】老兵不死 只是沉冤 (2)
2011/04/17 08:59:11瀏覽4293|回應15|推薦99
引用文章 檢察官 蔡興華之善行善德

91年7月10日,宏恩建設公司向台北市信義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當事人躲起來、委請姜禮增律師代理,毫無誠意,玩起「弱肉強食」的把戲!

同年11月27日周呂彪以83歲高齡被判誣告罪,關了三個月冤獄。執行檢察官蔡興華精心規劃,弱勢小民點滴在心頭,過程於下:

91年11月27日上午,有兩位便衣法警共乘一輛汽車來到我家,說他們很多人都看到中國電視公司製作的「社會祕密擋案」,甚表同情,依法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第18條之3)。為了結案,請你太太帶資料去說明一下,辦個手續而已。到了衡陽路地檢署門口,周呂彪被收押起來,老嫗被攔住不許進去。原來是騙局!

執行檢察官心細如麻又狠毒,殘冬歲暮,陽歷年、陰曆年家家團圓的日子,都得蹲在牢裡。三個月刑期共關了92天。

釋字第245號解釋「對於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執行之指揮認為不當,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向諭知科刑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有關之異議(周呂彪閉門家裡坐,禍從天上降)、聲請易科罰金、緩刑,保外就醫均被駁回

周呂彪本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宿疾,出獄後,到處求醫, 已被診斷名列台北市殘障老人手冊

只因周呂彪是土地所有權狀持有人,欲除之而後快!

我痛定思痛,呼籲世界人權制裁,台灣司法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老嫗已置個人生死於度外,何以懼之!

(摘自家母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先父深鎖於箱底的資料,
事隔九年多,家母早已忘記密碼,
父親離世後,只有剪開包包,才讓這些資料重見天日,
可見生前坐了92天冤獄,對先父烙下何等奇恥大辱的傷疤?
「我本將心向明月, 奈何明月照溝渠」一生對國家義無反顧、無怨無悔付出,
臨老卻因懷璧其罪,遭此橫逆,
其錐心刺骨的痛楚,實不足與外人道也!



資料顯示先父在91年11月27日即已失去人身自由,
發出的通知書上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實際上此權利卻已被剝奪!
而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刑事警察隊出面,其中蹊蹺,可以接受網友公評。



家母申請保外就醫及假釋皆被駁回。
92年2月26日刑期期滿,27日出公函,28日才釋放出獄,
又多蹲了2天冤獄!





不准易科罰金、緩刑,或保外就醫的台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蔡興華,
現在已經高升為台北地方法院主任檢察官了!



之前,法官曾經不止一次當庭恫嚇說,如果停止上訴,可以撤回刑事起訴,
即可免去牢獄之災,先父選擇寧可就義也不向惡勢力凌霸屈服妥協,
卻不幸賠上了自己寶貴的健康乃至於性命,嗟夫!





↑   海霸王用餐~一手帶大的幼孫,今秋即將成為美國大學生



↑↓   弄孫之樂~長孫已自醫學院畢業,在美東大醫院實習中












↑  軍中同袍 (左後方笑逐顏開者為先父)



↑   22歲年輕的中尉官



↑   颯爽英姿



↑    與家母攜手走過一甲子患難歲月

【後記】


總統馬英九當年於特別費案被起訴時,曾經強調他「根本沒有犯罪,因為既沒有犯意也沒有犯行,檢方至今所提證據都不足構成他犯罪,對因莫須有的指控而遭起訴,只能用痛心疾首四個字來形容。

馬英九認為「檢察官扭曲事實,強調對他來說清白受到質疑,比失去生命還要痛苦。希望這樣的冤屈﹑痛苦到我為止﹐合議庭能查明真相﹐還我清白。」

不沾鍋馬英九,如今登上總統大位後,是否真能苦民所苦,感同身受哉?
2012年的總統大選,選民將透過手中神聖的一票,來表達内心的徹底失望與痛心疾首!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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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ouhwa&aid=5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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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外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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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難得的孝女
2011/06/10 14:15

令尊大人高齡的照片不僅一臉正氣懍然而且露出慈祥很是難得

我讀過您替令尊申冤的文章.當時只認為碰上財大氣粗的土地開發商和號稱青天的司法人,連在一起玩的當然是虎狼鬧劇. 可是今天讀了本文, 不僅令人髮指. 這夥人真是要謀財,還要害人命. 難怪您為文每次讀來令人感到有股莫名的悲憤. 老先生一生公忠體國,卻有這種遭遇. 確實令人憤慨. 他能有您這樣的孝女也是一種安慰. 老人家得享高壽也令人感到欣慰. 更願昌蒼天有眼, 他日沉冤能得以平反.

Reed(chouhwa) 於 2011-06-10 17:16 回覆:
感恩您持續的關切與祝願!
真人真事,卻發生在今日台灣,多少司法難友無法發聲申冤,此亦決非個案!

家父為人坦蕩,生活規律,養生節制,若非晚年遭此惡劫下獄,活到百歲應不成問題!
剛由貴州叔父處,取回家父生前十多年來手書,一手好字在出獄後字蹟變形走樣,手指明顯不聽使喚,看了心酸掉淚,每封信結尾都期盼官司早日平反,得以返鄉拜祭祖母,身為人子,17歲離家投筆從戎,一生戎馬,用生命報效國家,臨老如此卑微返鄉看看的願望,竟也成了一輩子的遺憾!

相對這些老將軍退休後往來兩岸吃喝球敘,同是保國衛民的軍官,真教人情何以堪?

中天新聞
賣地冤死! 地遭賣沒拿錢還坐牢
2011/04/23 05:52

賣地冤死! 地遭賣沒拿錢還坐牢

Reed(chouhwa) 於 2011-04-23 09:15 回覆:
首先要感謝中天記者的登門採訪及披露!

在此補充司改會長林豐正的評論:
契約有效無效均由法官認定
一審判無效,建商應將土地還原,賠償擅自拆除房宅雞舍圍籬之損失,我方退回訂金。
二審判有效,建商將土地過戶,應將對價款項同時給付,才是道理;而非以將賣方下獄為手段,企圖一手遮天!

也曾被猴子打得「鼻青臉腫」的人
曹興誠說台灣的法官是一群猴子
2011/04/22 23:55
世界新聞網
最新一期《時報周刊》報導,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日前曾公開說,願意推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出來選總統,但曹興誠這次絕對不可能參選,因為他已是新加坡人。
據報導,曹興誠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今年1月起入籍新加坡,成為新加坡公民。曹放棄國籍之後,曾對友人開玩笑說,新加坡是同情他,看他因和艦案纏訟五年,像在動物園裡被猴子打得「鼻青臉腫」,所以才力邀他入籍。

其實不只曹興誠入籍新加坡,大陸藝人鞏俐、李連杰、趙薇等早就移民新加坡,國際知名投資家羅傑斯(Jim Rogers)為讓女兒學好中文,也舉家移民到新加坡。事實上,星國在全球大獵人頭,也鎖定台灣的電子和生技人才。

報導說,曹興誠說的鼻青臉腫,指的是聯電和艦案五年的司法纏訟,從一審走到更一審,曹興誠終於打到讓高檢署公開宣布不上訴,據曹興誠的友人轉述,雖然曹興誠得到的是「完全的勝利」,但是,「曹董對於台灣的司法仍然非常失望。」曹興誠說自己是「跳進動物園跟猴子打架,打贏了,旁邊的人有什麼好拍手的。」

此外,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曹興誠提出了他自己構思的「兩岸和平共處法」,要給兩岸問題一個解方,一向坦言自己能接受「終極統一」,但是「強烈反對賣台」的曹興誠,在推廣了幾年的終極解決之道沒有獲得回應之後,也不由得消沉。他的統一公投主張,私底下雖然政治人物叫好,但卻沒有一個人敢公開贊同。
Reed(chouhwa) 於 2011-04-24 07:20 回覆:
判阿扁朝三暮四,去遊行五十笑百;眾猴皆悅齊上街,反貪怎能嘉年華?
http://blog.udn.com/jun5238/4595672?f_ORDER_BY=DESC&pno=1&

曹興誠以猴子來比喻,乃出自成語『沐猴而冠』:
猴子穿衣戴帽,究竟還是禽獸~暗指人模人樣的野獸。
禽獸若有知,可能也會覺得引喻受辱而群起抗議吧!

司法死了
對明顯嚴重不公的司法案件不願介入,不是包庇就是無能!
2011/04/20 22:39
2010年5月31日上午馬英九接見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代表時透露,有部分民間團體希望在總統府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但他個人看法有點保留,因為「我不想把總統府變成總管一切的太上機關」。
馬總統說,他認為保障人權、弘揚法治等司法改革,不一定要立法或經過總統,有時透過慣例就能做到;他強調,有權力的人在行使時知道節制,是非常重要的原則,他自己是學法出身,因此在這方面非常注意。
他說,他上任後努力杜絕非法監聽、絕對不干預司法,但國人對正義的觀感有時跟他所謂的司法獨立,不一定是完全契合,以至於他堅持不干預某些司法案件,反而被質疑沒有魄力。
2009年12月27日總統馬英九邀請內閣閣員觀看電影「不能沒有你」,呼籲公務員以苦民所苦的心情,設身處地、將心比心解決民眾問題,並期盼政府思考現行體制能否更體貼、人性化。他說,電影拍到總統府,「抗議的地點,就在我們門外」,「讓我在思考有沒有更好的方式,能夠在更早的階段把這些問題發掘出來」,而不是讓民眾從一個機關跑到另一個機關,最後還是無解,這是最優先、最迫切要處理的項目。
他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務員應幫這些可能在現行法律制度下沒有辦法得到公平正義的小人物,讓他們得到應該有的公平正義。 他也希望所有公務員都應該去看「不能沒有你」,更進一步貼近社會真實現況。
馬總統您講得實在太有道理了,您自己也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因而要求公務員要幫助在現行法律制度下沒有辦法得到公平正義的小人物,讓他們得到應該有的公平正義。誰都知道「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問題是一旦牽扯到司法不公平的對待時,口口聲聲「尊重司法獨立,從不介入司法個案」的您,又要如何能讓小人物得到應該有的公平正義呢?
還記得恰好就在2007年12月28日,您在【二審無罪,最艱難的路才開始!】聲明中說到:「這一切的不白之冤,既曾加諸於我,也就可能加諸其他人民身上。因此,我要在此對人民作出莊嚴的承諾,如果我有機會執政,一定傾全力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台灣,建立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讓人民都能受到司法公平的對待。」,如今您貴為總統馬上就要滿三週年了,請問您就任以來,是如何「傾全力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台灣」,今天的老百姓對於您「建立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又有幾分的認同?請問馬總統您到今天為止,可以舉出一件對「建立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有正面意義的重要作為嗎?
Reed(chouhwa) 於 2011-04-22 19:59 回覆:
送往迎來有,國家大事無
錦上添花有,雪中送炭無

馬英九探班李安,張作驥呼籲別大小眼!(2011年4月22日)

法界之光
台灣司法界劣幣驅良幣之畸形生態!
2011/04/20 19:32

蔡興華是花蓮人,就讀台北工專化工科期間,對法律產生興趣,畢業後插班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夜間部,還沒畢業就考上書記官,在一九八六年派到板橋地方法院服務。他離開服務兩年的板院時,許願「我要打著領帶、穿西裝回來」,苦讀五年後,在一九九三年考上司法官卅三期,當時他卅四歲,已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法

依我看是許願「我要打著領帶、穿西裝回來,好好撈一把吧!」

難怪夠資格充當司法詐騙集團的打手,如此無人性,無同情心,冷酷又心狠手辣卻能一再高升到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亦可見台灣司法界劣幣驅良幣之畸形生態!

Reed(chouhwa) 於 2011-04-20 20:01 回覆:
86年8月22日,台北地檢署以86年度偵字第17942號妨害公務案件傳老夫婦二人開偵查庭。庭上檢察官蔡興華對李善和說:「告他妨害公務不成立,要用告發,不是用告訴,狀子是自已寫的或是律師寫的?他不是有登報嗎?」

李善和立即呈上86年2月22日台灣日報被害人所登之陳情書「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報紙一張。蔡檢察官瞄了一眼說:「告他誣辱公署、誹謗罪。」

周呂彪說:「報上登的全是事實,請調查證據。」蔡檢察官說:「不必,證據是由我認定」即宣告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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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裁定
2011/04/19 19:40

伯父罹患的是慢性病!

沒有立即危險性!

申請保外就醫不太可能通過!

但基本上,伯父根本不用關!

再怎麼想,絕對是符合易科罰金要件!

法官要裁定「不得易科罰金」是他的職權!

但此裁定根本違背常理!

因伯父非法理所稱惡性重大之人!

且高齡又初犯、犯輕罪!

裁定不得易科罰金實屬~~異詭!

Reed(chouhwa) 於 2011-04-19 23:28 回覆:
85年2月28日,家母到法務部申訴中心服務檯登記,被值日官員帶到地檢署去申告,值日檢察官因而受理‧
法官認定由家父唆使,而以誣告羅織入罪!
(1) 若誣告屬實,應起訴申告者即家母。
(2) 若起訴唆使者,應起訴當日之值日官。
家父何罪之有?

~全因家父是土地所有權狀持有人,故極欲除之而後快!

馬太福音 5:10-12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2011/04/19 18:21

馬太福音 5:10-12

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以弗所書4:31-32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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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
2011/04/19 00:22

伯父被聲押的程序有瑕疵!

伯父的律師沒提出異議嗎?

且誣告罪不是重罪!又是初犯!高齡八十!

很少有被聲押的案例耶!

通常即便被判刑!十案有九案一定是易科罰金!

蚊子也深深感到伯父的案子有不為人知的黑幕!

Reed(chouhwa) 於 2011-04-19 09:12 回覆:
如您文中所說:人一旦被監禁,不但失去自由,也失去尊嚴!
家父被判刑後,兩年多才聲押,
這期間法官不斷以此威脅,
如果撤銷上訴,就不必去坐牢!
申請保外就醫時,尚且說人家九十多歲,
患有癌症,嘴歪眼斜的照樣關進去.....


奈何
莊嚴承諾有,人民信賴無
2011/04/18 21:49
送往迎來有,國家大事無
錦上添花有,雪中送炭無
梟叫狼嗥有,尊嚴所繫無
等因奉此有,庇祐百姓無
莊嚴承諾有,人民信賴無
2011年4月18日 ...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母親趙蘭坤17日辭世,享壽103歲。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 立法院長王金平及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今天(18 ...
楊嬌告別式馬總統到場致意. 2011 四月7 19:05:31 PDT 来源:中央社. 已故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二房妻子楊嬌,今天下午舉行追思感恩禮拜,總統馬英九親臨致意,副總統蕭 ...
2010年1月10日 ... 〔中央社〕台塑第三代長孫王泉仁今天結婚,前總統李登輝與總統馬英九上台祝福。李登輝要新人秉持「不能沒有你」信念,要同甘共苦。馬總統盼新人「大膽信任、小心假設」,才能互信互諒。...
2007年2月14日 ... 記者朱凱翔、王鴻年/台北報導〕因特別費案被起訴,馬英九13日晚間發表的聲明,其中有一句話「邪痞者梟叫狼嗥」,「梟叫狼嗥」這4個字出自於台灣詩人.
2007年2月13日 ... 願上天保衛台灣,庇祐百姓!」 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正式遭到起訴,馬英九首次對外發言,短短不到10分鐘的記者會中,馬英九表示,尊重 ...
2011年2月20日 ... 他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涉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這不僅是我堅持的從政理念, 也是我對民主憲政的莊嚴承諾”。 馬英九表示,憲法採權力分立, ...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今之包公安在?
2011/04/18 09:24
曩昔包公出巡,遇攔轎申冤之庶民,莫不命停轎傾聽冤情。
今之台灣不沾鍋馬總統,『司法個案不宜介入』即便打發了事!
悲哉,司法正義今不如昔,人權法治猶開倒車,
『獨立審判』『自由心證』夸夸其談而已!
行政院吳敦義院長有其「庶民經濟」一說
此其今日台灣馬英九總統之「庶民司法」哉?
Reed(chouhwa) 於 2011-04-19 09:22 回覆:
台灣再度政黨輪替,民進黨可要感謝馬英九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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