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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英的走路工事件,買票與賣票的人都不會以賄選定罪
2006/12/13 18:15:58瀏覽472|回應0|推薦1

因為以SOGO吳淑珍的案例來看,因為沒有對價關係,所以不起訴. 只要收錢的人說沒有投給黃俊英,就沒有對價關係,就沒有賣票,既沒賣票就不算收賄.

最多以陳哲男事件,收了錢沒 辦事, 最多背信罪.

所以以後再也發不出賄選奬金了,因為只要說沒投給買票的人,就沒有對價關係,就沒有賄選.

台灣的法治真的給這些知法的人玩死掉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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