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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貪污,都要判刑.
2006/11/24 19:05:41瀏覽370|回應0|推薦0

從首長特支費來看,不管是領支票,現金或匯入薪資帳號,應該都是符合政府規定. 但真正的問題是在那裏呢? 應是不用收據的部份,請大家想想,一家公司,在會計上仍有一些是用零用金方式支出,如同這部份不用收據的部份.不用發票收據,難到就不用作帳了嗎?

公司在這部份,內部一定會有作帳記錄, 如計程車費,一定會寫誰從那裏坐到那裏.請客戶吃飯也會註明請那些客戶吃飯,就算紅白帖也會包給誰吧!

為什麼特支費不用收據的部份是如此粗造.難道這樣就只推給制度的問題嗎? 在這樣的制度中,只要有一人是符合規定的,那就不能怪制度,因為錢花在那裏一定要記帳,不然怎麼知道還有多少錢可用?如果有結餘沒有繳回,那就貪污, 不管有心或無心. 沒有人說我是無心犯罪,所以就無罪嗎?

舉一最簡單的例子好了, 交通規則每人都要遵守,沒有爭議的事. 但請問有一條很大的路,然後限速50公里,只要看開過去的車,沒有一輛是會低於50公里的, 平常跟本不會有警察取締, 有一天有個守法的警察把每位開車過去的人都攔下來開罰單,被取締的人都很不服氣的說,這馬路這麼大,又沒什麼車,限速50公里是不合理的,跟本不能開單,而且每個人開車都會超過50公里,要求警察不要開單.
請問大家,警察該不該開單? 相信大家都清楚,應該開單,因為法條在那裏,就算不合理也要遵守.不過我相信,就算那警察平常自己從那裏開車經過,應該也會超過50公里.但重點,一定會有人經過的時候不會超速,只是這種人很少罷了.

今天特支費會有這麼大的爭議,如果特支費不用收據的部分,把帳做清楚,不管領支票,現金或匯入薪資帳號,統統不會有問題,因為一攤開就清清楚楚,有沒有貪污一目了然.即然帳做的不清楚,錢用到那裏也都沒有交代,全體人民一定可以懷疑有貪污,不然為什麼帳不記清楚.

今天馬英九應可做個好榜樣,如果是為全體人民好,他應該承認自己的疏失錯誤,而不是怪制度,如果帳做的清楚,一樣是清清白白, 帳記不清楚,只能接受自己的錯誤, 就算全國的官都有這樣的問題,馬英九可以自請處份,如果因為馬英九的作為讓台灣從此沒有貪官,有暇疵的人都捉去關,不是一件好事嗎?台灣一定會向上提升千萬倍,如此,我一定支持馬英九當總統.

以前的人這樣做沒事,不代表現在的人可以這樣做,如果這一波可以把所有涉及的行政首長都法辦,相信以後一定會很清廉.

重點,公家的錢沒有完,當然要繳回,不能放口袋,但領現金或支票的人也一樣,帳沒做清楚跟匯入薪資一樣. 相信沒有一家公司的帳會這樣做. 那會什麼政府會這樣做呢?難道可以積非成是嗎?

所以帳做不清楚,就有貪污的嫌疑,不然以後大家都迷糊仗,就不會有刑責的問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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