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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民進黨 爽了國民黨
2016/01/11 10:59:34瀏覽449|回應1|推薦2

作者:羅伯特亞當斯(部落格作家)

政黨票要不要分散投票?攸關選民有意識的自主配票行為,在台灣民主政治裡時常見到,畢竟我們從威權走向民主,迄今還是普遍存在對一黨獨大的不信任與恐懼。政黨票應該怎麼投,且讓我們繼續分析。

依據中選會選舉資料庫之統計,2008年國民黨政黨票第一階段得票率(未加權分配席次時的原始得票率)為51.2322%,民進黨則為36.9110%,當年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取得20席,民進黨僅有14席;2012年國民黨政黨票第一階段得票率為44.5468%,民進黨則為34.6178%,國民黨取得不分區立委16席,民進黨只有取得13席,國、民兩黨減少的席次則由台聯與親民黨分配,由此可見小黨或第三勢力確實會影響大黨所能分配的席次。在2012年立委選舉中,若以政黨票與區域立委得票數合計,國民黨總得票數為1220.2萬(共取得64席),民進黨則為1031.9萬(共取得40席),兩者相差比率約為1.18倍,但是兩黨席次相差高達1.6倍,因此不分區立委席次分配部分,更加關係政黨得票數與相對應席次的正義性。在選舉制度未修憲改變前,惟有透過選民善用選票分配方式,才能讓政黨席次正義充分實現。

以下有三種簡化狀況,說明配票與席次正義的關聯性。

狀況一,兩黨全拿:假設國民黨第一階段得票率40%、民進黨50%,其他小黨得票率不足5%,分配分母之得票率為90%,因此國民黨取得15席,民進黨則為19席。

狀況二,小黨勝出,兩黨均輸:如果國民黨第一階段得票率降為30%、民進黨剩下35%,由兩個小黨各瓜分10%、15%得票率,分配分母之得票率還是90%,但是國民黨僅能獲得11席、民進黨則為13席,其他兩個小黨則分別取得4席、6席。

狀況三,小黨勝出,民進黨選贏國民黨:假設國民黨第一階段得票率仍為30%,兩個小黨得票率降為10%、5%,集中投票支持民進黨,可使民進黨得票率升為45%,分配分母之得票率仍為90%,國民黨取得席次依舊為11席,但是民進黨可獲得17席,兩個小黨則分別取得4席、2席。

以席次正義與現下選情氛圍來論,狀況一阻斷了小黨生存機會,藍綠兩黨惡鬥很有可能繼續纏綿下去;狀況二雖然有小黨大獲全勝,但是席次嚴重不正義,小黨利用政黨票分食,致使兩大黨皆受懲罰;狀況三可以保留兩大黨與兩小黨,而且明顯反映選民心中對民進黨與國民黨的差別期待,席次正義可以維持,小黨亦可正常生存。

選民要如何自動配票與投票,純屬民主政治的自由行為。當選舉制度依舊令人不滿意的時候,謹慎思考,想想如何投票,以上三種狀況可以提供情境分析,也可以讓選民決定是否懲罰民進黨而爽了國民黨。

( 時事評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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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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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5:02
懲罰民進黨 爽了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