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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09:04:09瀏覽972|回應1|推薦6 | |
引用文章張開雙臂歡迎鮭魚回流 聯合報今〈17〉日社論以《張開雙臂歡迎鮭魚回流》為題,大力鼓吹「經貿特區」來配合台商「鮭魚回流」,對於是鮭魚返鄉產卵、培育下一代新希望,亦或是鱷魚回流,回頭尋找獵物、投機剝削與壓榨,實有探討必要! 社論中認為不應該以折合五百美元的基本薪資規定,束縛外勞的基本薪資,認為「經貿特區」可以複製新加坡成功模式於台灣,把「經貿特區」當成自立自足之新市鎮!這樣的想法真是天真浪漫,完全忽略外勞基本工資脫鉤的「溢出效果」,更忽略「城市經濟」與台灣經濟發展的根本差異! ◎經貿特區,血汗工廠再造? 建設一個新市鎮為「經貿特區」的成本有多少?即便土地成本便宜到台商可以接受,內部公共建設與相關民生設施,難道台商甘願自費建設?若要政府舉債建設,投資成本效益之評估外,特區內的管理與治安維護,由誰負責?由誰買單付帳?難道要將「經貿特區」搞成另一個「龍華園區」? 再者,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後,外勞的生活所在地仍然在於台灣當地,即便設置「經貿特區」,難道其內民生物價水準可以遠遠低於特區外的台灣實境?如果特區內、外的外勞薪資有明顯差異,有哪些外勞願意放棄較高待遇而留於特區內?即便法令規範外勞不得流通,長久以往,經貿特區豈非提供外勞向特區外發展求職的踏腳板? ◎經貿特區,為特定台商量身打造? 經貿特區若實施外勞薪資與基本薪資脫鉤,對於依賴勞力的產業,難道不會想方設法冀圖遷移工廠於特區內?此一效應一旦普遍,特區外台灣製造業的所有勞工,豈非面臨薪資走貶趨勢?如果依靠法令規範特定廠商方能於特區內設廠生產,這樣特定標準如何公平設計?屆時在立法院政黨利益考量下,誰能保證「經貿特區」不是為特定財團或企業服務? ◎經貿特區,台灣切割為三個「新加坡」? 新加坡的城市經濟發展模式能否全然複製於台灣,這是有待舉證和論辯的重大議題。只是冀求將台灣切割成數個「新加坡」,難道要忽略台灣政黨政治的現況?國家財政負擔已是事實,切割地域發展為經貿特區之想法,不能脫離財政制度與賦稅分擔現況,中央與地方、中央與特區、地方與特區之連帶關係,不是複製「新加坡」模式就可以全然解決!以建設新市鎮的簡單思維來看「經貿特區」,豈不是過於單純、流於天真浪漫? 「經貿特區」若是為了服務尋求廉價勞動力的台商,此舉可休矣!就業機會創造給外勞,治安與國際勞動人權成本留給台灣,誰會傻到做這樣「賠錢傷本」的生意?如能結合產業升級與扶植新興產業,「經貿特區」又何需扯上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之議?社論書寫,豈不娛民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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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