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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01:00:35瀏覽350|回應0|推薦5 | |
唉!有時想想,真是好人不長命。蠟筆小新的作者竟然死於登山意外,真是讓人意外,首先在此致上我對他的敬意;先不論他的漫畫風格如何,但至少他的作品讓人看了,會有會心一笑的風格,這就是他的特色。 真的是很可惜,以後就無法再看到他的創作了,畢竟世上只有一個【臼井儀人】。如果是以前的話,我感慨還不會這麼深;但現在我即將出版我第一本書,他算是我前輩(雖說是不同風格的書種),所以才會有薪薪相惜之感。我不是往我臉上貼金,我覺得這是自我激勵的一種方式,但我發覺"創作"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回想我約四個月前,在寫我的文章時,我真的有種被"自我打敗"的感覺。明明主題都已經定出來了,但沒靈感時,就是寫不出東西來,這是逼也逼不出來的,那種被時間趕的壓力,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會有點怕怕的;而今天剛好就有人和我討論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我說以我現在在寫文章的立場,如果事先知會一聲,有可能會無償借用;但萬一是擅自使用的話,那不好意思,那就只好尋求講理的地方解決問題了。 有那麼嚴重嗎?我現在覺得真的還滿嚴重的。因為創作這種東西,真的可以說是幾乎用盡一個人的精力,才能出產的作品,你說能不受到保護嗎?我有時覺得不是收不收得到版稅的問題(雖然錢也是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對於"原創人"尊重與否,才是主因。 各位你可以試想一個問題,當你費盡心力創作了一個你自認為很滿意的作品,但還沒上市,而你在逛街時,滿街都是你的作品,而且還是仿冒的,品質真的超差,還賤價出售,我相信只要是人的話,一定都會有當場吐血之感吧!畢竟那是辛苦的創作,怎可以如此不尊重人,踐踏我的作品、自尊呢? 我不敢說我寫這樣的文章會得到多少共鳴,畢竟會買盜版的還是會去買,但我覺得我一定要這樣做,因為我覺得我有這個責任。雖說我之前也曾買過盜版,也可以說是因為我這次出書讓我改變想法,那都無彷,重點是"改變永遠不嫌晚,怕的是不肯去改變"而已,只是希望能藉由此篇文章及此次經驗,和各位做個分享罷了,如此簡單。^-^ ^-^ 新銳作家--陳岳賢 歡迎轉載,請註明本站站名及網址!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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