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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新觀念
2009/09/22 00:22:07瀏覽455|回應0|推薦2

    今天會發表這個主題,也算是有感而發吧!我目前正再處理老家的一塊土地,此土地是我父親過世後,唯一留給我的資產,看似美好,但當中問題多多;原來這一塊土地是持分地,也就是說一大塊土地有很多人共同擁有土地的幾分之幾,但正確的位置卻不知在哪,這就是持份。

    說白一點,也就是【看得到,卻吃不到】,這是讓人最為之氣結的。所以我為了要讓產權清楚一些,就在今年把此塊土地送交至法院,來個強制分割。為了這個事情,我今年光南北跑了不知多少趟,還有地政、戶政等.....甚至於連日據時代的資料都給調出來了,真是搞到有點想放棄了;但事情總是會有解決的辦法,也很感謝地政及戶政人員的幫忙,而現在已經在談論分割事宜,總算有眉目了。

    但各位試想,這樣是對的嗎?要是當初的人把事情交代好,哪怕個白紙黑字寫清楚也都好,就不會衍生出後續的問題,讓要【交接】的後代產生可能的紛爭。常常有人說這是以前的人比較【惜情】{台語},但我卻不這麼認為,因為事情反而會越弄越糟。

    因為台灣現在已經進入工商化的社會,進步是越來越快,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越來越疏遠的;而以前的農業時代大多是大家族,鮮少會離家外出工作,所以感情的凝聚力會比較好。也就因為如此,當上一代的人漸漸不在了,年輕一輩的冒出頭,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此時如果有一些遺產的話,往往就是問題的引爆點了。

    相信我講到此處,大家應該就瞭解我的意思了。那如果真的如此,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預防呢?有,我認為唯一的一個辦法就是--立遺囑,因為畢竟口說無憑。"夭壽歐,我就都還沒怎樣,你就詛咒我,你是怎樣......."。我相信很多人可能會有這樣的想法出來,認為這是不好的徵兆。

    但我說真的,時代在進步,我們的腦袋也要跟著進步,不要在把過去的錯誤,一直在錯下去。"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真的,人活在世上,真的有太多的不確定的事情發生在我們週遭,更何況"棺材是裝死人,不一定是裝老人",我認為這是應該慢慢要有的觀念。所以我的重點是,遺囑只不過是把自己的生活瑣事給好好規劃而已,何必看的那麼重呢?重點如果是有資產的,也可以順便來個清算,這樣不是很好嗎?

    像我本身很喜歡旅遊,常常飛來飛去,每次出去時,我都會寫張紙條放在抽屜裡,把我有的東西都給列出來,還有一些需要密碼的、保險、基金、股票等.....通通都寫下來,我也不會覺得這是一種不好的兆頭,我只認為把我能做的,在最清楚時寫下來。如果真的萬一怎麼了,至少讓家人也比較好處理,而不是要處理東、要忙西的,至少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我覺得。

新銳作家--陳岳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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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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