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原是舊作,初加入udn時藏在角落的底底底,今天因為不明原因重返時手賤竟把它給刪了,翻遍了所有資料夾竟再也找不到留稿,正好生懊惱當中,幸好一陣慌亂後能從久未使用過的奇摩部落格裡把它找出來,趕緊就再貼上去了,厚!好佳哉!再怎麼瞎掰的濫文章,可也都是心血結晶哪!尋回雖是不成器寶貝兒子的心情,您說我能會不快樂麼?只是又要翳障您清澈的眼眸了,抱歉!
我是婚外情一族,我贊成婚外情。
「婚外情」既未污名,也無涉醜化。
唯「通姦」這名詞卻難登大雅。
我始終認為那是法律用語。
假以時日,從人性基本面著眼,
透過修法摘除…
它不應為刑法之罪行,
是道德行為,只用民法制約。
人的情感,是需要抒發的,
有管道抒發才對得住自己。
所謂:「人生的生存意義何在?」
「造福別人,享受自已」
就這麼簡單。
「造福別人」可以無限延伸,
大至救國救民,小只營利維生。
「享受自已」層面層次更廣,
估量自身條件為最大前提。
基層界的販夫走卒,
或聚酌或獨飲,打屁打混…
其樂也融融。
上流社會階層的富商巨賈,
享盡山珍海味,
三妻六妾自是不在話下,
羨煞吾民等,屬一級棒的享受。
感情這檔事,當然亦可做如是解讀:
有些人終其一生,過的是庸碌平淡的夫妻生活。
有些人無伴,偶靠嫖妓過渡。
有人曾經天雷勾動地火,爆出瞬間愛的火花,
卻也隨即煙滅歸于岑寂。
總之,有人甘於從一,
有人像花蝴蝶般亂舞,
視花叢中採花粉為生活的一部份,
甚至跨耀為終生職志。
你呢?你認同的感情生活是什麼?
或許很多人都曾經擁有,
但千篇一律是這樣的場景:
婚後女生逐漸被柴米油鹽等鎖事羈跘,
還得繼續掙錢貼補家用,
她們不再美麗,失去溫柔,
牽動的是男生煩躁於太座的嘮叨厭煩,
甚至逼得刻意逃避…
歸根究底,除了生活壓力外,
不再新鮮為另個主要的癥結所在。
就是因為太熟,摳鼻孔、放臭屁,己不再遮掩。
當然,對罵更是肆無忌憚,常常互相往對方的心坎痛處猛扎。
這些是後天養成的,能改變嗎?
等到發展至事態嚴重,婚姻產生危機時,
企圖尋求檢討改進,往往為時己晚,因為積習難改啊!
於是乎!能離的離,不離的就放任擺爛,
「婚外情」於焉誕生…
因為工作、因為邂逅…都是自然拍合。
接下去的結局可想而知:還是以離婚收場。
極端的會玉石俱焚。
太亂也太複雜了,這些都不可取。
過程中也許有過激情、也有甜蜜,
但結局不對,完全不對。
這就類似貪污犯罪:
A錢時的快感,到事件曝開來受牢獄之災,
誰都會惋惜: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這叫做艷遇嗎?怎麼能稱得上享受?
那是冤孽的再造,痛苦的深淵和循環。
所以我支持婚外情,但前提絕對是理智的。
理智可以預防災厄降臨,排除所有障礙。
理智可以讓雙方學會包容,因包容而使事件單純。
單純就容易看得清楚,遠離危機。
如果你們珍惜婚外情,那麼請勿強迫計較「五度」空間:
計較感情付出程度的深淺:「深度」
計較感情維持時間的久長:「長度」
彼此可以豁達放開的程度:「寬度」
計較相互間被重視的程度:「高度」
計較感情堅固,如何經得起考驗的程度:「硬度」
以上你們有把握嗎?
如果有疑慮,那麼,抱歉!就不夠資格加入這個團隊。
你這輩子註定無福消受,安份守己吧!
如果答覆是堅定的,再進而研究趨吉避凶之道。
務必讓婚外情做得超完美,神不知鬼不覺。
其實只為了隱瞞一個人,就是配偶。
記住:「婚外情」一族唯一的座右銘,
理智!就是理智。
有人願意加入嗎?熱情歡迎。
附加註聲明:它還有但書的喲:《需具備外遇的實力》
有些人寧平淡的過一生,有些人不同,搞外遇是其一。追求刺激和多釆不單只有外遇,像突破體能極限、挑戰高山峻嶺、技術駕車飛越山谷、攀爬世界第一高樓…等等不一而足,但外遇卻是最不冒生命危險,同樣達到刺激效果的。
外遇必須用「智力」,本身必須擁有「活力」,充足的「體力」,尋求對象必須有「眼力」,你自己得盡情發揮「魅力」,當然,多多少少得有點「財力」,應付兩位以上女人更多的需索,還要有「精力」,閃避跟縱比「耐力」,交待行踪得具「說服力」,維護以上資源使永立於不敗之地,你更得繼續不懈怠的「努力」。
以上「十力」,就是實力,要全攬在身上不是件易事,但缺一不可。
你行嗎?有把握了再上路,否則別拿自己的幸福做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