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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5 18:06:53瀏覽1628|回應5|推薦113 | |
婚姻的“影子價格”受惠誰?
文本 後現代家庭結構裡,婚姻關係充斥著“影子價格”,此意味著一個有著經濟效能的婚姻契約取得,會指引「參與者」如何在婚姻存續中,獲取主體所預期福祉的最大化。 在父權體制下,男性的婚姻供給曲線,古往今來都是大於妻子的衍生性需求曲線,所以凸顯婦女往往是附屬於男性的第二性。漢學文化的古籍中,「男正位於外,女正位於內」的道德倫理體系,對婦女的記載著書多偏向「孝、義、節、烈」的類型,其歌頌婦女「一操可稱、一藝可紀」;「操」是指道德方面,「藝」是指技藝、才能,其目的在於「宣閨範、有裨陰訓」。「一與之醮,終身不改」,同時記載著婦女的守節方式,分別為割耳、斷髮、毀面、自殺、被殺、未嘗告歸、哀哭而殯、自誓不再嫁等之激烈做為。是以,古來“婦命”之婚姻,被有系統的用文字編纂起來的榮耀典範大加膜拜,婚姻體制轉化為一種道德力量存在。 如此妻以夫綱的舊社會裡,家庭結構中妻妾並存的現象更為普遍。一夫多妻的女性地位,是以婦女在產出的相對邊際貢獻來決定;執於父系宗法制度的前提,「母以子貴」是婦女在婚姻的“影子價格”裡最直接的受惠者。若果不然,觀諸台灣禮俗語典中所載之「大某沒權利,細姨交鎖匙」,「大某撲駕死,細姨毋甘比」,皆道盡婦女的悽涼苦楚境遇。 雖然現代婦女的經濟角色有所提升,男女平權亦有彰顯,但是男女在婚後產出的實際分配與均衡分配還是有很大的落差。由男性主宰結構下的婚姻不對稱性,女性婚姻猶羈旅,幾聲滴漏.. .已疏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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