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0/01/15 00:04:47瀏覽1803|回應9|推薦43 | |
「說」髒話 不用「罵」髒話而改用「說」字,是因為不少心理專家、兒童性格教育專家們認為小朋友還不懂事,對於什麼是髒話、粗話或不雅的話,只是耳濡目染,跟著到周遭親友、同學、或是卡通裡的主角講,其實沒惡意……。 也有不少人把說髒話列為青少年的次文化,甚至寫專文探討。有些人問候朋友時,會用一個字開頭,像在問候對方吃飽沒?可能只是表示特別親切,可能純粹只是發語詞,無義。誰該說?誰不該說?曾經我也複誦了別人的問候,既不豪邁,也不親切,就是一個彆扭。想來暴粗口、說髒話其實只是習慣問題,親朋好友都沒在說,我也不喜歡聽,似乎也用不著。 日前我開車回家,因為方圓一公里繞了三趟都沒有車位,我就在家門前巷子的角落暫停,該處也不是車子的出入口,在車位難尋的住宅區,我索性坐在車上熄火避免怠速空氣汙染,也準備萬一有人臨時需要開車運送貨物時我可以隨時開走,以免妨礙交通造成不便。 居住了20年的環境,這個角落以往偶爾有別人需要我移車或我需要別人移車,只需一個眼神或比比手勢就圓滿完成,但那天有個二三十歲打扮時尚的女人敲了我的車窗,開口就怒氣沖沖地說你車子這樣停別人要怎麼開?我們車子要開進去!我回應:「你說我就會開走了」但有連珠炮:「要叫警衛來嗎?」我說我坐在車上,那裏也不是車道。「還是我要叫警察來?」我回了一句「這並不是車道」然後已啟動前行。(註:警察是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寧、促進人民福利為主要任務的人。)把人民的保母當家僕使喚來處理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是欺負警察吧!我覺得繼續那樣的對話已是浪費唇舌。(雖然有那麼兩秒我一度想贊同,因為即使半個小時後警察來了,大概也只是會說:小姐請你移一下車)。 幾分鐘後我停了好位置回到家門口,就在我被揚聲趕走的位置,我也敲了車窗,那小姐腳抬得高高的坐在副駕駛座滑手機,對我翻了個白眼——因為她沒有口吐白沫,所以我也沒想要幫叫救護車。生不生氣是個人修養,罵不罵髒話則是格調。我看著她的第二次白眼大聲問她:「把別人趕走你自己要停,你怎麼好意思?」 生活中偶有讓人懊惱憤怒的事,但你知道嗎?罵人何須用髒話?因為遇到某些人,已超越十八字經的侮辱,還需要被髒話罵嗎? 說者有意,聽者有心?多說好話吧! ——以上我見我思,真實觀察,如有雷同,都是真的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