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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到底在做什麼
2019/10/17 16:03:35瀏覽13810|回應0|推薦0

題目不是反諷,更不是責備.是誠心誠意的問句.

這個問題,是我當初投履歷到現在任職的學校前,縈繞心頭的不解之謎.


趁交接之際的空擋,把手邊的工作內容簡單交代一番,也算是為自己這一段辛勤的工作留下紀念,更為許許多多有心想轉入學校服務的公務員,提供參考與建議,評估自己適不適合將履歷寄給正在事求人上徵才的那間有點心動的學校.

首先聲明,我說的是在一般公立國中總務處裡的事務組長.但每間學校事務組的工作內容或有不同,儘管制度大致相同,但每間學校因不同的歷史文化與人事架構,「好不好」真的是因人而異.但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事務組長絕不會是個爽缺!


一、每個事務組長的主力業務,絕對就是採購!

不論學校規模位置、制度文化各有不同,但要維持一間學校的運作,除了人事的支出外,學校所有大大小小的軟硬體,都牽涉到向外界的採購.小至文具紙張,大到校舍新建,沒有一項是一個公立學校能夠自給自足的.只要是運用政府預算(也就是公家的錢)買學校的東西,就符合政府採購法裡所謂的採購,在所有學校,一律都是總務處事務組的專屬業務.

採購法對於採購金額的不同,有相應的不同規定,一般以金額十萬元為分界,區分為小額採購與非小額採購.十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可以不需以招標方式辦理;而超過十萬元的採購案,除了透過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外,通常都需要用招標的方式辦理.有些學校會將小額採購,劃分給總務處的幹事辦理,但幹事承辦後還是要給事務組長核章.

至於我,則是更為悲催,因為底下沒有幹事,不論金額大小,全部自己來!


公務員通常將採購業務視為畏途,主要原因就是碰到錢的業務,只要出錯都是情節重大.往往錯誤還不是自己造成的,或是上層有意犯錯,讓承辦的人背起黑鍋.許多血淋淋的判例,都讓這份越來越不好捧的鐵飯碗,瞬間鏽蝕砸鍋,也因此,事務組長成為學校裡最常流動的職缺.


除了先天吃力不討好的宿命,制度設計上的缺陷,也是讓事務組長一直難以久待的原因.

一般公立國中小的總務處,與各政府機關編制的秘書室,兩者業管的範圍其實差異不大.但一般機關的秘書室,起碼在採購業務上,通常還有兩位以上的人員可以分工;另外,辦採購時往往買的不是自己科室的東西,這時提出採購需求的業務單位,就要負責採購內容的規格訂定、採購後的履約管理,以及驗收後的保固等等.秘書室的採購人員,只需要辦理招標、決標與驗收的流程,招標業務與採購履約管理是分開的.


然而在國中小學,沒有事務組長的小學校,採購就由總務主任一手包辦;有事務組長的學校,總務主任通常也是將採購業務全權交給事務組長一手包辦.因為總務主任必然都是由學校老師兼任,就算上過採購法,取得基礎時數認證,老師對採購業務、甚至於一般行政作業都還是一知半解.加上先天對採購業務的戒慎恐懼,碰到採購業務,也只能統包給事務組長,很少在專業上能提供協助,更別說是分工了.

而學校裡通常有採購證照的,除了事務組長、總務主任,就只剩下會計了.但會計本來就不能幫忙採購業務.所以事務組長必須一肩扛起學校的採購案,通常是從頭到尾一條龍的服務,也就是從申請計畫補助、規劃購案規格內容、設計招標文件、上網公告招標、辦理開決標(有的還要透過評選產出最優勝廠商,要聯絡外聘委員辦評選會)、履約管理與爭議處理、驗收或處理違約(減價收受)、後續保固等等.其中要會算押標金履保金保固金、也要會算等標期、工程案還要每月上網填報進度,驗收要算減價收受還是違約金,契約條文要看、驗收紀錄要會寫,遇到上級單位稽核還得備齊資料等著被修理,所有零零總總的採購大小事,全部一手包.

幹過一年的事務組長,基本的採購程序通常就得心應手了,因為是被逼著成長的.


二、事務組吃力不討好的業務,就是財產管理

這項繁雜瑣碎又責任重大的業務,通常是總務處的幹事包辦的.

公家機關採購的東西,只要是單價超過一萬元、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的,就屬於機關的財產(至於一萬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到兩年的,則歸為物品類).既然是公家的財產,就有登記列帳與保管管理的工作.

但人性出於自利的本能,假如沒有權責的劃分,公家的東西既然不是自己的東西,沒有公德心的人難保會好好愛惜使用,一旦損壞或遺失,更是下意識地推卸責任.這種情形在小單位,因為物件少好清點,在眾目睽睽之下比較不容易發生;可是在學校,學生老師使用頻率高的東西,有時難以釐清責任歸屬,大家直覺就是通報總務處就算了事,總務處就變成收爛攤子擦屁股的角色.

更有甚者,在財產交接時,有些不熟悉業務的新手,沒有與前手落實交接的工作,以至於到了年度清點財產時,發現有的財產已經殘破、甚至不見蹤影,這就變成財產管理的頭痛問題.

這種「做好無賞、做壞要罰」的業務,讓財管先天變成有責(管理責任)無權(使用權限)的屎缺.縱使這項業務由幹事承辦,事務組長仍負業務督導責任.

不幸的是,我報到時,本校總務處的幹事,才因學生員額減少,教職員編制依規定縮編而被迫離開調校(俗稱超額).讓財管業務也整併給事務組長辦理.可以想見,在原本工作量巨大的採購業務之外,還得清點財產與統計財產報表,是多麼的雪上加霜.


三、學校編制的工友,與非編制的人員,也歸事務組長管

公立學校的職員編制裡,幾乎都會有工友,而且都隸屬於總務處.

但工友雖然有準公務員的福利,但卻不是公務員,法源依據是「工友管理要點」.裡面明定各校的工友由各校自行聘僱,比較像是約聘僱人員.

但放眼全台公立國中小的工友,就像是現存於各級公家機關的老工友一般,常常是單位裡年資最老的,姑且不論當初應徵進來時,是否背後有山,或是身懷三頭六臂.光在學校一待數十年的資歷,學校一草一木的變遷,老師學生的來來去去,業務的前因後果,倉庫封存許久的老物件,在在都是工友親眼見證的過去.初來乍到的主管,基於政通人和的前提,加上工友缺目前以遇缺不補的方式自然淘汰,只要工友不要違紀犯法,幾乎都是通通留任到退休,變成不動的鐵飯碗.

所以許多學校的工友,名義上由總務處事務組管轄,但其實早已超脫校方的管理,自成一格融入在學校裡,變成事務組長尾大不掉的,最後只好睜隻眼閉隻眼的,管不動的下屬.(幸運的是,本校工友儘管資深,但兢兢業業數十年如一日,非常好相處)

除了工友,假如上級機關有補助用人經費,聘請臨時人員,採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工,這些人又成為事務組長要負責的.這種一年一聘的,雖然不像工友有編制保障,但只要不犯錯,學校也不想換人.畢竟上級機關都是以基本工資作為補助額度,現在一個月23K能請得到的人,只要品行良好正常上下班,人家願意繼續做就實屬萬幸,學校實在沒什麼可以挑的.

以上人員非屬公保範圍,而須投保勞保.所以學校人事室會以「人事業務僅限公保人員」為由,而將這些身份的勞健保業務,移請事務組負責.

此外,全台各校目前都有為數不少的代課、代理老師,以消化正式老師各種原因多出來的課程(恐怕也是要消化長年以來為數眾多的流浪教師),依規定他們不是編制內教員,也必須投保勞保.在本校代理代課老師的勞健保,也是由事務組長處理!

所以每到學期開始前或結束前,都得一筆一筆核對這些代理代課老師的投保或退保資料.因為代課老師投保日一般就是開學日,到了學期末就得退保,寒暑假(有上輔導課的另算)因為沒有在學校上課,與學校沒有雇傭關係,這是目前存在於台灣教育界的制度現況,是流浪教師的悲哀所在(偏偏有些代課老師還要當導師、教主要課程、甚至兼行政職,但那又得另外開一篇好好討論了).


四、其他雜事、族繁不及備載

以上三項主要業務,就絕對可以讓事務組長一天上班八小時的工時,上得非常充實,甚至有時還需要加班.

問題是,當學校老師都把教學以外的事情,都置身事外,當成總務處的事時,加上校長也這樣想時,那事務組就彷彿有源源不絕的業務了.



每個學校都有不同的生態,隨著校長的作風也會有不同的差異.假如你也正在事求人上,對一間離家不遠的學校事務組長缺,猶豫不決時,我還是鼓勵你去試試看.

畢竟,有應徵也未必錄取.透過面試的時候,測探自己對這間學校的環境與人,直覺上是否投緣,在自省有沒有非離開原機關不可的壓力.假如推力(非走不可)和拉力(這學校我喜歡)都足夠,又獲得這間學校的Offer,只要心理準備好,當成公務職場的再一次挑戰,事務組的工作也將都能夠迎刃而解.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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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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