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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第三方支付法拖戲 主角變配角
2014/09/04 21:35:51瀏覽119|回應0|推薦0

名家觀點╱第三方支付法拖戲 主角變配角

【經濟日報╱葉奇鑫 (記者陳書榕整理)】 2014.09.04 03:55 am

行政院即將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且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目標年底前通過,這是業者引頸期盼的結果。回溯2008年,立委丁守中為悠遊卡多用途解套,提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當時就有為第三方支付立專法的共識。在法律真空期間,政府對相關業務一律以電子票證法來管理,以致日前鬧出數字科技被起訴的事件。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與第三方支付專法,兩者時空背景、管理對象完全不同,專法應該專用,用電子票證條例來管理第三方支付業者,就完全不適合。

法令走得緩慢,拖垮網路產業,致使許多創新窒礙難行,台灣原本有角逐男主角的實力,現在只有擔任配角的資格了。

現在第三方支付專法終於要出爐,其中有三大開放:對於跨業別代收付的「儲值」開放、個人間無實質交易匯款,以及線上與線下連結的O2O,我皆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

3億元資本的進入門檻,對於大型的業者如支付連、智付寶及歐付寶問題不大,但對於本土網路公司會形成障礙,如第三方支付元老紅陽、藍新,就面臨籌資問題。

專法中仍有兩大缺憾,其一是缺少網路業者的直接儲值辦法,以及主管機關為金管會,而非經濟部,應是接下來立委諸公修正專法的主要方向。

專法仍不開放網路業者提供直接儲值的權力,意即任何儲值都必須透過銀行,網路家庭PCHome董事長詹宏志認為,這無疑是打壓與歧視,網路業者在起跑點就輸了銀行業者一步,顯見金管會的不信任,認為吸收存款只有銀行能做,但君不見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資金水位之深,早就超越許多銀行,設下此種「障礙」實在令人不解。

防止不肖業者破壞金融秩序,應從信託帳戶與簽定履約保證、提高資管安全系統的層級等方面著手,才能防止不肖業者破壞金融秩序,而非矯枉過正。

金管會的保守心態,會扼殺網路新創產業的發展,以支付寶旗下的餘額寶為例,上半年為用戶創造收益達約新台幣600億元,該業務在大陸確實對銀行業者造成莫大衝擊,也引來反撲,但在開放競爭下,它仍舊有戰場可跟對手拚搏。回頭看看金管會,任何業務都要經過冗長繁雜的程序審理,最後仍落得不允執行的慘況,業者有志難伸、無奈萬分。

必須直言,台灣發展第三方支付法時機已經過了,若早十年鬆綁,台灣的網路業者仍有機會進入戰場與各國廝殺。但就目前國外發展程度而言,無論技術、環境早已遠遠超過台灣。

原因在於,經濟部對於產業發展抱持著「推動」的心態,而金管會則相反,以「管制」為中心法則。經濟部的功能定位於:產業發展越好、它的政績越耀眼,因此讓台灣網路產業升級為萬事前提,心態也較開放;金管會以防弊見長,心態保守,為了用戶安全,就算讓功能有點跛腳,也視為必要之惡。

業者與主管機關的共同目標應該是「促進產業安全穩定的發展」,因此發展在前,管制在後才是正解;笨法走在創新之前,一切都完蛋。

(本文由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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