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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棍網龜大鬥法..CCC
2014/01/03 14:12:25瀏覽936|回應10|推薦15

近年來udn出現兩類傳奇人物~訟棍,網龜

訟棍志在詐財; 網龜則是..栽贓造謠抹黑、操弄是非下流勾當以扯政府後腿, 奪得政權為主

訟棍,網龜志不同, 手段去他媽的不謀而合...直到有一天一吱網龜為了博上位, 挑了訟棍揚刀立威(附錄下)

從此江湖事多....>>>

引子: 紅樓 』 晶瑩雪;終不忘, 世外仙姝寂寞林 
想不到cjss心機竟然如此之深~ [眾裡看"她"千百篇], 經由我苦思良久, 終於尋出他引經據典的出處, 含沙射影到此男格主姓林, 行為如黛玉之小心眼, 外加詛咒此人體弱多病似黛玉.. 移花接木的功力已然取5238P而代之, 叫"政氣先生"如何不飲恨九泉之下

(附錄)

網路訟棍PO文「釣魚」連告50人 鄉民付兩萬和解才脫身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想不到因為心存俠義,好意提醒網友, 竟然被威嚇...555,

好心沒好報, 就讓你們去(3+1)*好

一哭二鬧三上吊, 果然就是耍娘泡. 逆天不義做鬼去, 開開心心放鞭炮.

( 休閒生活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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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tchat&aid=10331072

 回應文章

2
2014/02/01 13:16
公然侮辱罪的前科,版主有沒有?網友有沒有?那位羅伯特版主有沒有?

那位張姓網友已經犯罪了,版主要力挺他,對不對?

(2)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2-01 14:01 回覆:
請問您誰啊?

5238的厝邊
2014/01/11 14:36
38 你娘說還好你只是當網龜不是當訟棍 你娘說上次有個訟棍一出門就被撞到腦袋爆漿 好恐怖喔 網龜的報應應該不會這麼慘吧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11 16:04 回覆:
 嗯...看來網龜略勝一籌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13 14:07 回覆:

心血來潮..

蠢話威嚇何時了,訟棍知多少?寂寞孤林蘿蔔絲, 惱羞成怒正當麵堆中。

答非所問恨猶在,只是賤不改。台中能翻幾多滾,告林老木還電小二嘍。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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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 02:45
spider開張當然要捧場啦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06 03:05 回覆:
怪叔叔, thanx...but it's not over yet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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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來吵去像小孩子
2014/01/04 17:44

又是網龜, 又是訟棍的 -- 真是的!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05 00:10 回覆:
ccc...愛八卦呀!

醉裡挑燈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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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00:43

多謝提醒,...這種網路訟棍,我很早就在真實環境遇到過,......後來我在一家公司,遇到一個法律系畢的小妹妹,...說起她學法的掙錢本事,她說這個班是上來玩的,她真正掙錢的方法是當訟棍,......真是一本萬利,不,比去賣還好賺。 2014/01/03 16:33回覆

<<<<<<<<<>>>>>>>>>>

看來......連網龜也很不齒訟棍呢...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05 00:01 回覆:
一哭二鬧三上吊 果然就是耍娘泡 逆天不義做鬼去 開開心心放鞭炮


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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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00:11

興訟斂財......總計從中取利部分就近乎10萬元...

應該有符合訟棍ㄉ定義ㄛ......


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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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20:43
訟棍?是要以死相脅呢還是要以死明志?...還是有暗藏玄機?......別又被釣魚ㄌ...

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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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20:37

羅伯特在提告人的時候,有想過會讓人家感到壓力想不開嗎?如果真的想不開,他又願意負責任嗎?

今天cjs自己公然取笑提告的人找媽檢、貪法官叫有種,還一堆王八笑烏龜,羅伯特不去告這個公然侮辱的人,反倒要來提告其他人,這才更是好笑,不怕別人有壓力想不開嗎?

還好我提告幾人,其中一人賠償一千元捐給日本大地震、一人賠償8千元,捐給劉偉仁老師買演唱會門票募集醫療費,其他都沒賺錢,不算訟棍。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05 00:04 回覆:
不算訟棍, 放心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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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20:30

而提告的訟事方面,羅伯特自己已經承認四件,當中銀大哥因不想浪費時間纏訟,所以花六萬元和解,阿珠珠花了兩萬元,Tiger 14判緩刑,民事賠償不知,Archangel被判罰一萬元還要登報一天,總計從中取利部分就近乎10萬元。算不算興訟取利?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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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20:22

要舉證挑唆訟事、從中取利嗎?故意到藍營為主的部落格平台寫文章,然後淨用些羞辱元首的標題跟內文,讓支持者看不下去回擊,一旦出言不遜,就提告要求賠償。先把林先生文章標題具有引起閱覽者憤怒感的部分標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