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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罪曰獄,爭財曰訟。==《周禮·地官》注 ~~訟棍篇..ccc《內附反制網路訟棍教戰守則》
2014/01/14 13:03:55瀏覽1657|回應16|推薦18
哲學家烏坵:實際生活上的訟棍就像是一個盤子裡有一坨屎, 網路訟棍的差別就是少了一個盤子

網路爬蟲哲學家jun先生: 最討厭訟棍詐財, 少則訛三萬五萬, 最多一次訛十萬, 一本萬利~ 比賣還好賺(附錄)

網路訟棍像漁夫, 先撒網然後等魚蝦自投羅網, 這是玩大的, 所以立場隨時改變, 藍綠中間都通吃

網路訟棍的休閒活動是釣魚, 這是隨便玩玩的,姜太公釣魚, 看似無鉤,暗藏玄機, 暗潮洶湧, 往往網友不知不覺,屍骨無存.

一般民眾的閒言閒語是訟棍絕子絕孫(絕緣體).. 兒子咪有屁眼(怪胎), 也有更進一步說出門撞到腦袋漿(聽起來有些恐怖)禍延三代....千奇百怪, 凡此種種, 不一而足.

當然一般民眾的閒言閒語, 聽聽就好, 認真就輸了...
實際上, 也有反制網路濫告訟棍教戰守則, 哈哈哈哈~被我找到, 大家分享
首先分享一下這篇轉貼文章,來源不詳,若有侵權請告知:
 
(轉貼)如何反制網路濫告訟棍  教戰守則,請大家一定要學起來。

1.不管他在那裡告你都一樣,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依原告就被告",你就是要主張所在地的管轄權,也就是讓他跑,千萬不要笨笨的自己跑,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要放棄,我就沒辦法了。我都成功的讓他跑,請大家要學起來。作法就是打電話去,請他們把案子移到你的管轄地,頂多再寫個信去就可以了,不用請律師,不然也可以問我。
2.只要你沒有指名道姓,你可以說根本就不是罵他。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要以對被告有利的觀點出發,也就是這事是模稜兩可,就要對被告有利。所以這次對王金平院長的判決就是這樣,因為對原告沒什麼損失,但對被告就會有很大的傷害,所以除非是事證確著,要不然是不會起訴的。
3.有人專門在臉書寫點東西,然後你分享就告你違反著作權法,說未經他的同意,其實在臉書分享是,加入臉書時就要同意發表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分享的,所以是合乎臉書的規定,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我這裡有不起訴書為證,他提再議照樣駁回。所以不要笨笨的以為自己真的有違反著作權。這部份請大家可以參考"臉書規則"~!
4.如果有發現這樣的人,就要大家告訴大家注意這一號人物。
5.其實檢察官跟法官也都會注意這樣人物的~!
6. 還有他還會告民訴求償,要告就讓他告好了,因為他要求賠償多少,他自己也是要付裁判費的,他告不成錢就沒了,讓他付出一點成本也是應該的。
7.如果,他所有的官司都輸,你也可以反過來跟他求償,因為他告你造成你時間跟金錢還有精神的損失,當然也是要跟他要回來的~!
8.到目前為止,他告的人沒有一個人被起訴的,當然也有人挺不住付錢給他的,但挺住的到目前為止,沒有半個被起訴,所以一定要挺住~!
9.如果不幸真的被告了,就問問有經驗的人,會有幫助的。
可以在個人FB加上這一條:我個人按讚是表示「已閱過」,而非表示任何立場。任何人都不得扭曲我本人宣告,包含台灣法官。
還有更多心得, 如果有興趣, 請點以下連結~ good luck
(附錄)

( 休閒生活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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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tchat&aid=1055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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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2014/01/28 21:28
訟棍又故意在耀武揚威--想激怒網友  伺機釣魚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29 04:01 回覆:
年關將至, 釣兩條魚...年年有魚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1/18 12:58
還是歡迎眾家格友踴躍發表心得...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1/18 12:15
聲明: 網友寶貴意見不代表本格意見..嘻...ccc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哈哈
2014/01/18 12:01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訟混混的報應快到了 

羅伯特亞當斯 混蛋
2014/01/18 09:29

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10620768

這個混蛋訟棍林青弘真不知羞恥, 罵人下地獄,還說不是誹謗、侮辱!

然後我"讚美"說林青弘 下地獄,!無恥與禽獸,林青弘是哪個?


哈哈
2014/01/17 23:05
訟混混也被檢舉了

中華民族端午節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1/15 12:01

善意要求認為自己不是訟棍可是又被大部分網友認為是訟棍的網友大方公開的

來此努力發揮自己的心得----http://blog.udn.com/AR15M16/10576084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15 13:55 回覆:
淋雨蘿蔔青帶紅, 只能丟入垃圾堆?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1/15 08:09

4.如果有發現這樣的人,就要大家告訴大家注意這一號人物。

這點非常重要"小心 訟棍 就在你身邊

善意要求認為自己不是訟棍可是又被大部分網友認為是訟棍的網友大方公開的來此努力發揮自己的心得...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1/15 03:07

最重要的,抄襲要註明(轉貼),像本文一樣,才不會被告侵權

(轉貼)二字,妙不可言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15 03:52 回覆:
(轉貼)


或許
2014/01/14 22:31

或許大家誤會了; 或許3樓只是想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什麼是網路訟棍?

(不知道3樓的轉貼有沒有侵犯到該格的著作權?)

蜘蛛蝴蝶刀(chatchat) 於 2014-01-15 04:02 回覆:
或許大家誤會,或許大家沒有誤會, 或許大家...沈富雄說有6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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