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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16:18:53瀏覽866|回應0|推薦7 | |
大概是二、三年前的某日,我下班後開車去校園運動。車於這所國立大學正門前的路邊停車格停妥後,便走進校園開始。約略二個多小時,回到車上,正準備回家發動引擎時,發現右側前車門的玻璃異常乾淨,定神一看,原來是車窗玻璃不見了,才驚覺我的車遭竊了!趕緊查看,除現金外,其餘尚在,而我的車窗被丟棄在停車格邊的草叢裡。於是我往回走到大學正門的駐警室尋求協助。首先我向駐警室的警察 (不是一般保全人員) 說明我的情況,然後詢問受理報案的單位。他回覆說,駐警無法受理,此事是轄區派出所的事。我的車就停在正門前方約不到二百公尺的路邊,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所詢問的警察竟然不知道他所在的駐警室前面的範圍屬於何所派出所管轄! (就算是新來的也不應該不知道吧!就算待退也不應該是這付處理態度吧!) 中國新歌聲日前在台大舉辦活動,現場發生衝突。 按“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基於尊重校園自主及自治之精神,警察人員未經校方同意,不得任意進入校園。 不過,我認為校園自主及自治的同時,校方也必須有清楚的程序與足夠的能力處理校內的各種問題及涉外的事情。 該不會是台大校方跟我碰上的那位警員是同樣的心智吧? 也許這就是“中國”新歌聲遇上“台灣”大學迸出的火花。不過,我覺得台大學生玩這樣的火花,總覺得表現出不像是台灣第一學府的胸襟。應該來個“台灣新歌聲”,現場叫板,而不是只有拉拉布條、吼吼獨立這樣了無創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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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