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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關係管理與公關危機因應-三種危機應對話術
2026/11/03 17:08:10瀏覽11|回應0|推薦0

客戶關係管理與公關危機因應-三種危機應對話術

 

「先確保安全、再掌握事實、適當溝通、持續追蹤」

針對照顧服務機構,主管最重要的能力不只是安撫家屬,而是在跌倒、急救、服務爭議或家屬情緒失控時,能迅速判斷風險、掌握溝通順序,避免因為慌張、急於辯解或過早承諾,讓事件進一步擴大。

 

客戶關係管理與危機因應

一、核心

痛點:家屬期待與現場限制衝突

家屬期待服務即時、周全且零疏失,但照顧現場可能面臨人力不足、個案狀況突然改變、服務時間有限或突發意外;當期待與現實落差過大,容易引發抱怨、指責甚至威脅。

 

主管真實焦慮:危機發生時,不知道先做什麼

面對跌倒、急救或家屬當場咆哮,主管可能同時擔心個案安全、家屬追責、第一線員工受傷,以及機構聲譽受損,一旦急著解釋或撇清責任,就可能忽略當下最重要的安全與事實確認。

 

目標:建立可執行的危機應變能力

主管需知道何時啟動緊急處置、由誰對外溝通、哪些資訊可以說明、哪些事項必須查證,以及如何保護第一線同仁並留下完整紀錄。

 

主管應能:

  • 依照個案安全、事件嚴重程度及現場威脅,判斷優先處置順序。
  • 面對情緒激動的家屬時,使用穩定而不對立的溝通方式。
  • 以客觀、可查證的事實說明事件,避免猜測、推責或過早下結論。
  • 明確界定第一線員工、現場主管及機構管理層的責任。
  • 建立事件通報、紀錄、追蹤與改善機制,降低後續爭議及組織風險。

 

二、重點

1. 危機處置 SOP:掌握正確的處理順序

教導主管使用「安、通、查、說、追」五步驟,並依事件嚴重程度調整順序。若涉及生命危險,應立即啟動緊急救護,不可等候主管核准或家屬回覆。

 

1-安--確保個案與現場安全

評估個案意識、呼吸、傷勢及其他危險;依受訓能力進行必要急救、呼叫119或啟動機構緊急應變流程。避免任意搬動疑似有嚴重傷勢的個案。

執行重點:優先處理生命安全,不先爭論責任。

 

2--通--啟動內部通報與分工

依機構規範通知主管、護理或醫療人員、緊急應變窗口及必要的外部單位。指定一位主要對外聯絡人,避免多人各自回覆。

執行重點:重大事件依適用規定及時限辦理通報。

 

3--查--還原客觀事實

記錄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目擊者、當時狀況、已採取的措施及後續變化。區分親眼所見、他人陳述與尚待查證的資訊。

執行重點:不猜測原因,不要求員工統一說法。

 

4--說--依已確認資訊溝通

先說明目前安全處置、已知事實及下一步安排。對尚未確認的原因、責任或法律問題,清楚告知正在查證,並約定回覆時間。

執行重點:不隱瞞已知的重要資訊,也不過早定責或承諾賠償。

 

5--追--持續追蹤與改善

追蹤個案狀況、家屬疑問、內部調查、必要通報及員工身心狀態。依調查結果檢討流程、環境、人力與教育訓練。

執行重點:結案不只是完成表單,還要確認改善措施。

講師應提醒:這五步驟是教學用的通用框架,不能取代各類照顧服務的緊急處置、異常事件通報及法定程序。不同服務型態、事件類別與地方規定,可能有不同的通報要求。

 

 

2. 去情緒化的事實還原:不要急著辯解,也不要急著認錯

家屬在意的通常不只是「發生了什麼」,也包括「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我的家人現在安全嗎」以及「這件事還會不會再發生」,主管應先回應家屬合理的關切,再依已知事實逐步說明。

 

不合宜的回應-「我們同仁都有照規定做,應該是個案自己不小心,這不能怪我們。」

 

適當的回應--「我理解您現在很擔心。我們會先確認個案的安全與身體狀況。目前已知的是__,我們已經採取__措施。至於事件發生的完整原因,我們還需要核對現場紀錄及相關人員的說明。我會在__時間前向您更新處理進度。」

這種說法有四個優點:

  • 先處理家屬最關心的安全與健康問題。
  • 只陳述已知資訊,不用猜測填補空白。
  • 說明調查與處理正在進行,不以沉默代替回應。
  • 設定下一次聯繫時間,避免家屬因為沒有消息而持續追問。

 

說明尺度的原則: 主管不應以「保護機構」為由隱瞞重要事實,也不應在尚未查證時認定特定員工有錯、斷言意外原因或承諾賠償。應依權責、適用規定與機構程序,提供真實、適當且可查證的資訊。

 

3. 面對家屬咆哮或威脅:先降溫,再設定界線

主管需要分辨家屬的情緒激動與現場安全威脅。提高音量、辱罵、威脅、阻擋工作或出現肢體攻擊風險,應採取不同的應對方式。

 

第一階段:情緒激動,但現場安全

  • 保持適當距離與平穩語氣。
  • 先承認對方的擔心,不與對方爭輸贏。
  • 聚焦一個問題,避免一次解釋所有細節。

示範:「我知道您現在很生氣,我願意協助釐清,我們先確認個案目前的狀況,再逐項說明。」

 

 

第二階段:持續辱罵、干擾照顧或拒絕理性溝通

  • 請另一位主管或同仁支援,避免單獨承受。
  • 將談話移至安全、適當且不影響照顧的場所。
  • 清楚說明溝通界線,必要時暫停非緊急談話。

示範:「我願意繼續處理您的問題,但我們需要在不影響個案照顧與現場安全的情況下溝通。若現在無法繼續,我們可以由主管陪同,改在安全的時間與地點談。」

 

 

第三階段:出現暴力、具體威脅或立即危險

  • 優先撤離或保護現場人員及其他服務對象。
  • 依機構緊急程序通報;有立即危險時聯繫警察或其他緊急單位。
  • 不要求第一線員工單獨安撫威脅者,也不為了維持客戶關係而讓員工繼續暴露於危險中。

示範:「目前現場安全受到影響,我們先停止這次面對面談話,安排人員確保安全,再由指定主管與您聯繫。」

主管也應理解,保護員工不等於拒絕家屬申訴。兩者可以同時進行:一方面提供正式的問題反映管道,另一方面針對威脅、暴力或不法侵害風險,啟動機構的安全保護措施。

依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範,雇主對工作者執行職務時遭受他人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有預防、處理及提供必要協助的責任。

 

 

4. 組織風險控管:主管不能只處理眼前的客訴

危機管理應同時照顧個案、家屬、第一線員工與機構的責任。

風險面向

主管應確認的事項

個案安全

是否完成必要的醫療評估、急救與後續觀察?

事件事實

是否有即時紀錄、目擊者陳述及可依法調閱的相關資料?

家屬溝通

是否指定單一窗口、記錄已說明內容及下次回覆時間?

員工保護

是否有人員遭威脅、受傷或需要心理、醫療、法律等協助?

法規與通報

是否確認適用的法定通報期限、內部程序及主管機關要求?

改善與追蹤

是否分析事件原因、制定改善措施並確認執行成效?

台灣《長期照顧服務法》對長照服務使用者的照顧保護,以及民眾申訴、爭議調處機制均有相關規範。機構應依服務類型、契約與適用規定建立處理流程,而非單純以安撫家屬作為結案標準。

 

三、分組討論設計

核心討論題目:

當發生現場意外或家屬失控咆哮時,主管應如何掌握「溝通順序」與「說明尺度」,同時保護第一線員工並降低組織風險?

情境案例

某住宿式照顧機構的長輩在房內跌倒,第一線人員發現後立即通知護理人員處理;家屬到場後情緒激動,當著其他住民及員工的面大聲質問:

「你們到底在做什麼?不是說會好好照顧嗎?人都跌倒了,現在才通知我!如果出了什麼事,你們誰負責?」

第一線員工因為緊張,只能不斷道歉,另一位同仁則忍不住回應:「我們已經很努力了,長輩自己跌倒,我們也沒辦法每分鐘都盯著。」

家屬聽完更加憤怒,揚言要投訴主管機關並要求機構負責。主管趕到現場後,一方面擔心家屬擴大爭議,一方面又擔心員工說錯話,因此第一反應是要求員工不要再說話,並對家屬表示:「我們會負責處理,請您先不要激動。」

然而,此時個案的傷勢評估尚未完成,跌倒原因也還不清楚,主管並不知道第一線人員實際發現及通報的時間。

 

分組討論任務

第一題 危機優先順序

主管抵達現場後,前五分鐘應該先做哪些事?個案安全、家屬溝通、員工保護與內部通報應如何安排?

 

第二題 溝通順序與說明尺度

在傷勢及跌倒原因尚未確認前,哪些資訊可以立即說明?哪些應待查證?如何避免過早定責、推卸責任或做出不當承諾?

 

第三題 保護第一線員工

如果家屬持續辱罵員工,主管應如何介入?如何讓員工有機會陳述事實,又不讓員工單獨承受家屬的情緒與威脅?

 

第四題 組織風險與後續追蹤

事件結束後,機構需要完成哪些紀錄、通報、家屬聯繫、員工支持與改善措施?由誰負責、何時完成?

 

四、活動:危機情境角色扮演

每組四人,分別扮演現場主管、家屬、第一線員工及觀察員。

 

角色一:現場主管

在有限資訊下安排安全處置、指定溝通窗口、回應家屬疑問,並設定下一步處理方式。

 

角色二:情緒激動的家屬

反覆追問跌倒原因、要求立即交代責任,並質疑機構是否隱瞞資訊。

 

角色三:第一線員工

說明自己實際看到的情況、執行過的處置及仍不確定的細節,練習在壓力下陳述事實。

角色四:觀察員

記錄主管是否優先處理安全、是否說明已知事實、是否保護員工,以及是否約定後續回覆時間。

 

 

觀察員評量表

危機處置觀察清單

•      優先確認個案安全及必要的醫療處置

•       先表達理解與關切,沒有與家屬爭辯

•       清楚區分已知事實、他人陳述與待查事項

•       沒有過早推卸責任、認定過失或承諾賠償

•       明確保護第一線員工並指定對外溝通窗口

•       確認通報、紀錄、後續聯繫與改善責任

 

 

回饋問題

  • 哪一句話最能降低家屬的敵意?
  • 哪一種回應可能讓爭議進一步擴大?
  • 主管是否兼顧了家屬知情需求與員工的公平對待?
  • 如果家屬開始出現具體暴力威脅,處置方式應如何改變?

 

 

五、主管可以直接使用的三種危機應對話術

情境一 家屬質疑「你們到底有沒有好好照顧?」

建議回應

「我理解您現在很擔心,也重視您提出的問題。我們會先確認個案的身體狀況與必要處置,再依現場紀錄和相關人員的說明釐清事件經過。我會由我這邊統一聯繫,並在約定時間向您更新進度。」

 

情境二 家屬要求「現在就說清楚到底是誰的錯」

建議回應

「我知道您希望立即了解原因,我們也會認真釐清,目前還有部分事實需要確認,我不希望在資訊不完整時給您不準確的答案。我們會把已確認的情況先向您說明,並持續追蹤尚待釐清的部分。」

情境三 家屬持續辱罵或威脅第一線員工

建議回應

「我願意正式處理您提出的問題,也會讓您了解後續進度,但我們需要在安全、彼此尊重的情況下溝通。如果現場持續出現威脅或安全疑慮,我們會先安排人員確保安全,再由指定主管與您聯繫。」

 

六、事件紀錄與風險管理

在情緒與工作壓力下,仍能留下完整、客觀的資料。

 

事件紀錄練習表

依機構正式表單調整。紀錄應客觀、即時、可追溯,並依個資及資料保存規範管理。

三個重要提醒:

  • 不要事後補造或修改原始紀錄來配合某種說法。 若需要補充,應依正式程序註明補充時間與來源。
  • 不要要求員工統一口徑。 應讓每位相關人員依自己實際看見、聽見或執行的情況獨立陳述。
  • 不要忽略員工的身心安全。 即使家屬是重要服務對象的親屬,也不代表第一線人員必須無限制承受辱罵或威脅。

 

七、專業不是不出錯,而是出事時能正確處理

四個原則:

  1. 先救人,再釐清責任。 危機當下,安全與必要醫療處置優先於客訴回應及責任爭論。
  2. 先講事實,再談原因。 主管可以說明已知資訊及處置進度,但不能用猜測填補尚未查明的部分。
  3. 先穩定溝通,再建立界線。 尊重家屬的關切,不代表容許威脅或暴力;保護員工與處理客訴應同步進行。
  4. 先完成處置,再追蹤改善。 通報、紀錄、家屬回覆、員工支持及原因檢討,都應有明確的負責人與期限。

 

 

相關法規可供參考:

 

 

「當家屬情緒失控、員工感到委屈,而事件真相還沒有完全釐清時,你能不能同時做到:讓家屬知道機構正在處理、讓員工不必獨自承受,並讓每一項說明都有事實依據?」真正要培養的,是能在高壓情境中維持判斷、兼顧人與制度,並把危機處理轉化為組織學習的主管。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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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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