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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是死囚
2010/03/21 02:16:47瀏覽13263|回應46|推薦63

由於已辭職的台灣法務部王清峰部長反對執行死刑﹐激發台灣各界對廢除死刑問題的熱烈討論。雖然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但是廢除死刑並不表示被判處死刑的人就可以免除任何懲罰。多數被判處死刑的人至少應該改判終身監禁。所以廢除死刑﹐就必然會增加許多名死囚。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如何建立一個合理的終身監禁制度。

死囚不應該白吃白喝白住﹐平白讓社會供養他一輩子。死囚至少應該努力工作﹐能夠自食其力﹐不成為社會的負擔。什麼工作最合適﹖我認為最合適的工作是從事精緻農業方面的工作﹐包括種菜﹑培養各種菌類﹑種植果樹等等。無論在今天或未來﹐人們越注重健康﹐精緻農業的收益越高﹐而且可以在狹小面積的土地上面獲得最大收益。園藝的好處是囚犯可以觀察植物慢慢成長﹐從中理解生命的可貴和生命的巨大能量。這和豢養家畜完全不同﹗動物和人類一樣逃不脫生老病死﹐所以豢養動物最後仍不免帶來悲哀。從事園藝則讓囚犯了解﹐生命裡雖充滿重複性質的工作﹐但其實其中自有樂趣。能夠理解這些﹐便能夠從精緻農業工作中獲得喜悅和滿足。

如果死囚故意懈怠不肯努力工作﹐應該受到合理的懲罰。最人道的懲罰是對怠工死囚只提供基本伙食﹐僅包括糙米飯和低鹽菜蔬。基本伙食並不是吃不飽的伙食﹐因為用飢餓來懲罰囚犯是不人道的行為。事實上糙米飯和低鹽菜蔬是最健康的伙食﹐但是當然不會好吃。死囚如果希望常常打牙祭﹐就必須努力工作﹗

最重要一點﹐是死囚應該可以隨時選擇安樂死。例如每晚死囚可以坐上特製的安樂椅﹐電腦會問他是否要安樂死﹖如果死囚一連七次每晚都選擇安樂死﹐那麼電腦就會執行安樂死藥劑的注射。但這七天裡只要有一晚死囚說他不願意安樂死﹐他就可取消安樂死的選擇﹐必須重頭來起。如果嫌七次太少﹐那麼就七十個七次好了。這樣的設計﹐就可讓死囚有充份時間和機會考慮他的選擇。如果他不想死﹐沒有誰能強迫他安樂死。我相信即使被判終身監禁﹐選擇安樂死的死囚還是極少數。但是這就可以避免現在有些死囚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悲嘆。

事實上世界上每個人﹐包括你我都是死囚﹗人出生時就已經被判了死刑﹐而且人生走到後來﹐和以上敘述的死囚生活會越來越相像﹗例如我個人現在很喜歡園藝﹐從中我慢慢了解生命裡充滿重複性質的工作﹐但其實其中自有樂趣。我有各種慢性疾病﹐所以儘量每頓吃糙米飯和低鹽菜蔬﹐不喜歡也得吃。我雖不想死﹐但萬一中風絕不願成為植物人﹐所以在活人遺囑

(living will)裡選擇了安樂死。我和上述死囚唯一的不同﹐就在於我是自由人﹑而死囚不自由這一點上面。

類似上述的終身監禁制度﹐我認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或許有人因為宗教信仰願意無條件原諒殺人犯﹐另外有人則堅持以牙還牙的報復手段。這都是個人的主張﹐和制度無關。如果要廢除死刑﹐不能靠寬恕所有殺人犯﹐仍然必須有合理的終身監禁制度。

(原載2010324日聯副)

回響回響﹕任何一篇文章﹐即使是論說文﹐常會有虛實幾個層次﹐否則讀起來豈不是味同嚼蠟﹖「你我都是死囚」的文旨在題目裡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所以講述死囚處境的前三段是虛。第四段說明﹐人出生時就已經被老天判了死刑﹐老天什麼時候高興就執行你我的死刑﹐所以第四段是實。但再想想﹐如果你我都是死囚﹐我們還一心一意要去判別人的死刑﹐豈不是很可笑﹖這麼說來﹐第四段又是虛﹐講述死囚處境的前三段才是實了。虛實反覆是行文的基本技巧﹐高明的讀者當然不需我多解釋﹐下不為例。

回響回響回響﹕「你我都是死囚」一文的回響多半認定死刑是用來懲罰殺人犯。這是何等天真的想法﹗其實殺人犯即使被判死刑﹐要執行還真不容易﹐一再上訴常常拖到十幾年。有沒有想到過﹐死刑往往是國家機器用來對付異己的最後手段﹖而且政治犯被判死刑﹐執行非常快﹐拖不了幾年的﹐原由不必我多解釋。請讀童小南懷念父親的文章﹐就知道過去有多少人因此冤枉被處死﹗所以至少就我而言﹐不贊成死刑並不是因為太過慈悲﹐想要拯救殺人犯。我不贊成死刑﹐是因為不希望未來再有中國人

(或台灣人)因為政治見解不見容於國家機器﹐被當做政治犯處決﹗廢止死刑﹐至少不會再有這樣的冤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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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ful
wonder
2010/03/23 00:22
One day my friend lost his job. Day after day I lost his contact. But, I know he has been struggling for life somewhere. Is his heart dying or dead? 

戈壁紅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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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乞食
2010/03/23 00:19

>建議加入乞食刑 特別建議用在陳水扁之流身上 而且將他稍做整容後放到第三世界去當乞丐  當然若乞不到就直接餓死了 政府只需要定期報告讓大家知道這等人的惡報即可

蘇乞兒奉旨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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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魔憑什麼過這麼好的死亡過程....
2010/03/22 19:10

殺人魔憑什麼過這麼好的死亡過程.......種菜  看風景  呼吸新鮮空氣

還有可能跑出來繼續殺人  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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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終身監禁法之後可廢除死刑.
2010/03/22 18:27

    我本來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但後來仔細想想, 讓死囚關到死不見得會比把他一槍斃命來得好過. 因此, 如果廢除死刑可以讓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比較好過, 我覺得可以考慮在訂出完善的終身監禁法之後廢除死刑.

    然而, 終身監禁法必須具備那些條件呢:

    1. 不准假釋, 不適用於任何特赦

    2. 工作時間以外, 必須單獨監禁, 監禁房的隔音設計必須使死囚無法對話.

    3. 終身不准探監, 即使以學術研究之名探監都不可以, 學術研究也有可能被買通, 易生

       弊端.

    4. 不得擁有任何個人物品, 包括書籍, 電器用品等.

    5. 不得提供任何娛樂及資訊給死囚, 也就是他們不能看電視, 報紙, 及書籍.

    4. 除非經法官, 相關檢查官, 被害家屬認可, 其律師不得重起調查, 不得以重起調查之

       名探監.

    5. 死囚必須工作來養活自己, 每天的工作量必須包含能負擔自己的三餐, 健保費, 監

       禁房租用費, 管理員薪水, 以及被害家屬賠償等費用, 若每天工作量低於上述標準,

       等比例減少其三餐用量. 牢房不得允許死囚家屬及其他任何人所託付的食物進入

      監所.

    6. 我不贊成作者說"用飢餓來懲罰囚犯是不人道的行為", 既然作者贊成死囚可以安

       樂死, 為什麼不把死囚不工作當作是死囚想要以飢餓來達到安樂死的一種方法呢?

    7. 除非努力工作賺取健保費, 否則死囚生病將不予治療, 如果已賺取健保費, 死囚生

       病僅能請醫師就診, 不得保外就醫.

    8. 終身監禁法通過後, 30 年內不得修改, 免得禿鷹律師即所謂人權組織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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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加入更多樣化的刑罰
2010/03/22 14:50

作者所提的那種都太輕微了 對於窮凶惡極的死刑犯來說恐怕是沒用的 加上現在所謂的自稱人權的團體太多 沒事就是在找事做  犯罪有時候反而變成一種優渥

應該加入多樣化的刑罰 才能赫阻

建議加入乞食刑 特別建議用在陳水扁之流身上 而且將他稍做整容後放到第三世界去當乞丐  當然若乞不到就直接餓死了 政府只需要定期報告讓大家知道這等人的惡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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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期的...
2010/03/22 14:39

討債公司將業務擴增、多角化經營。不光經營民事追討,刑事復仇亦或統包。重賞之下有勇夫,社會上需要業績過日子的很多,付個幾百萬安家費、買個追兇復仇令,這生意別怕沒人做。

坊間討債公司的興起,正是對民法、民事法庭失去信心的寫照。現在是要將信心危機擴展到刑法、刑庭了嗎?


gpa1
又見晉惠帝上身
2010/03/22 14:16

不知民間疾苦


凹凹
唉,真是幼稚又不成熟的做法
2010/03/22 13:48

都已經是死刑犯了,還讓他憂嚴的種菜?

你有沒有考慮過管理的問題? 反正最慘也就是這樣了,哪個死囚不整天想著逃獄? 殺警、逃獄失敗會怎樣? 最多也是關到死...

要廢除死刑,一定要導入鞭刑,這樣才會怕

或是更慘忍一點的做法,死囚只能24小時關在禁閉室(非常小的密閉空間),與世永遠隔離。只提供基本能活命的白飯、鹽巴跟水,其他甚麼都沒有。如此也可以減少一點社會負擔

讓死囚自己種菜還可以打牙祭? 唉... 怎麼會有這麼不成熟的想法呢? 要不要再讓他們用蔬菜集點換證品好了呢?


Aladdin
死刑改成終身監禁的最大問題在管理上
2010/03/22 12:55

反正永遠出不去也死不了

這些犯人在監獄裡高興怎樣就怎樣

還想叫他們乖乖種菜?

想挑釁獄管就挑釁

想動手就動手

獄管若還手還得被調查

搞不好吃上官司

這種終身監禁有何意義?


路人甲
要廢死刑,請政府先開放民眾合法擁有槍枝。
2010/03/22 12:53
電影「驚爆萬惡城」,男主角因為自己的孩子被謀殺,千方百計要找出兇手復仇。若台灣廢死刑,類似的故事恐怕將會在台灣上演。

為什麼?既然台灣廢死刑了,那我殺人也不用死了,不是嗎?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對我的家人不利,我也一定會報復。反正殺人免死嗎!

國外不就是這樣嗎?殺了人還可以判緩刑,連牢都不用坐,以免浪費社會成本。政府廢死又不開放合法擁槍,就無法達成一種「恐怖平衡」,到時受害的都是善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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