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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是死囚
2010/03/21 02:16:47瀏覽13264|回應46|推薦63

由於已辭職的台灣法務部王清峰部長反對執行死刑﹐激發台灣各界對廢除死刑問題的熱烈討論。雖然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但是廢除死刑並不表示被判處死刑的人就可以免除任何懲罰。多數被判處死刑的人至少應該改判終身監禁。所以廢除死刑﹐就必然會增加許多名死囚。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如何建立一個合理的終身監禁制度。

死囚不應該白吃白喝白住﹐平白讓社會供養他一輩子。死囚至少應該努力工作﹐能夠自食其力﹐不成為社會的負擔。什麼工作最合適﹖我認為最合適的工作是從事精緻農業方面的工作﹐包括種菜﹑培養各種菌類﹑種植果樹等等。無論在今天或未來﹐人們越注重健康﹐精緻農業的收益越高﹐而且可以在狹小面積的土地上面獲得最大收益。園藝的好處是囚犯可以觀察植物慢慢成長﹐從中理解生命的可貴和生命的巨大能量。這和豢養家畜完全不同﹗動物和人類一樣逃不脫生老病死﹐所以豢養動物最後仍不免帶來悲哀。從事園藝則讓囚犯了解﹐生命裡雖充滿重複性質的工作﹐但其實其中自有樂趣。能夠理解這些﹐便能夠從精緻農業工作中獲得喜悅和滿足。

如果死囚故意懈怠不肯努力工作﹐應該受到合理的懲罰。最人道的懲罰是對怠工死囚只提供基本伙食﹐僅包括糙米飯和低鹽菜蔬。基本伙食並不是吃不飽的伙食﹐因為用飢餓來懲罰囚犯是不人道的行為。事實上糙米飯和低鹽菜蔬是最健康的伙食﹐但是當然不會好吃。死囚如果希望常常打牙祭﹐就必須努力工作﹗

最重要一點﹐是死囚應該可以隨時選擇安樂死。例如每晚死囚可以坐上特製的安樂椅﹐電腦會問他是否要安樂死﹖如果死囚一連七次每晚都選擇安樂死﹐那麼電腦就會執行安樂死藥劑的注射。但這七天裡只要有一晚死囚說他不願意安樂死﹐他就可取消安樂死的選擇﹐必須重頭來起。如果嫌七次太少﹐那麼就七十個七次好了。這樣的設計﹐就可讓死囚有充份時間和機會考慮他的選擇。如果他不想死﹐沒有誰能強迫他安樂死。我相信即使被判終身監禁﹐選擇安樂死的死囚還是極少數。但是這就可以避免現在有些死囚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悲嘆。

事實上世界上每個人﹐包括你我都是死囚﹗人出生時就已經被判了死刑﹐而且人生走到後來﹐和以上敘述的死囚生活會越來越相像﹗例如我個人現在很喜歡園藝﹐從中我慢慢了解生命裡充滿重複性質的工作﹐但其實其中自有樂趣。我有各種慢性疾病﹐所以儘量每頓吃糙米飯和低鹽菜蔬﹐不喜歡也得吃。我雖不想死﹐但萬一中風絕不願成為植物人﹐所以在活人遺囑

(living will)裡選擇了安樂死。我和上述死囚唯一的不同﹐就在於我是自由人﹑而死囚不自由這一點上面。

類似上述的終身監禁制度﹐我認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或許有人因為宗教信仰願意無條件原諒殺人犯﹐另外有人則堅持以牙還牙的報復手段。這都是個人的主張﹐和制度無關。如果要廢除死刑﹐不能靠寬恕所有殺人犯﹐仍然必須有合理的終身監禁制度。

(原載2010324日聯副)

回響回響﹕任何一篇文章﹐即使是論說文﹐常會有虛實幾個層次﹐否則讀起來豈不是味同嚼蠟﹖「你我都是死囚」的文旨在題目裡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所以講述死囚處境的前三段是虛。第四段說明﹐人出生時就已經被老天判了死刑﹐老天什麼時候高興就執行你我的死刑﹐所以第四段是實。但再想想﹐如果你我都是死囚﹐我們還一心一意要去判別人的死刑﹐豈不是很可笑﹖這麼說來﹐第四段又是虛﹐講述死囚處境的前三段才是實了。虛實反覆是行文的基本技巧﹐高明的讀者當然不需我多解釋﹐下不為例。

回響回響回響﹕「你我都是死囚」一文的回響多半認定死刑是用來懲罰殺人犯。這是何等天真的想法﹗其實殺人犯即使被判死刑﹐要執行還真不容易﹐一再上訴常常拖到十幾年。有沒有想到過﹐死刑往往是國家機器用來對付異己的最後手段﹖而且政治犯被判死刑﹐執行非常快﹐拖不了幾年的﹐原由不必我多解釋。請讀童小南懷念父親的文章﹐就知道過去有多少人因此冤枉被處死﹗所以至少就我而言﹐不贊成死刑並不是因為太過慈悲﹐想要拯救殺人犯。我不贊成死刑﹐是因為不希望未來再有中國人

(或台灣人)因為政治見解不見容於國家機器﹐被當做政治犯處決﹗廢止死刑﹐至少不會再有這樣的冤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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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fornia
2010/03/23 07:34
是嗎? 美國就是標準基督教國家,鈔票寫的"In God We Trust", 相信很多法官也是基督徒,但加州一直都有死刑,待執行的也很多.

扯遠了, just to clarify...



uu
莫此為甚!
2010/03/23 06:42
相信天主教基督教的國家人民
認為一個人的出生和死亡都是掌握在上帝手上
已經死亡的人是上帝的意旨
而法官不是上帝
所以不能判犯人死刑
這是所信的教義就有問題
還要別人遵守你們教義所引導出來的歪理
莫此為甚!

嘆息
有愧令譽
2010/03/23 05:45

尼哥底母,愛要有原則,愛不是泛愛,亂愛

 

張老,你這篇仍是在寫科幻小說呢??還是在沽名釣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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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個七
2010/03/23 05:07
Everyone is entitled to his/her opinion, 張先生不過提出他的看法,那怕有點naive, 又何必被如此攻擊.

On the other hand, 文中七十個七似乎是出于聖經中,耶穌說原諒人要七十個七次--假如我猜想不錯的話,可惜在滿天神佛的臺灣這種"愛"的論調大概沒什麼市場.

過客
何苦人身攻擊
2010/03/23 04:17
張博士只不過提出一些想法,探索可行性,何苦人身攻擊?

活著
沽釣
2010/03/23 03:55
不錯, 又賺了稿費. 文人.

凝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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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網友太過激動了
2010/03/23 03:45
我想作者的原意不過是想點出,從某一點看來,現代人其實跟如若"廢死"之後以最人道的方法對待的死囚沒有太大的差別.

嚴格講這並不是篇贊成或反對廢死的文章,大家太激動了...

阿咪
這些人是殺人犯的共犯
2010/03/23 03:21
認為法官不可以判殺人犯死刑,殺人犯可以繼續生存的人
這是讓殺人犯沒有後顧之憂地去殺人
這些人是殺人犯的共犯
張系國也是其中之一

A
知識份子的悲哀
2010/03/23 03:12
張系國說
類似上述的終身監禁制度﹐我認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或許有人因為宗教信仰願意無條件原諒殺人犯﹐另外有人則堅持以牙還牙的報復手段。這都是個人的主張﹐和制度無關。
==================

個人的主張和制度無關?
你這也不是個人的主張嗎?
你的主張就要他人接受
也太狂妄了吧!
在監獄中本就要工作
不是什麼不得了的見解
你說將泯滅人性的殺人犯處以死刑是以牙還牙的報復手段
你可以有立場說別人的觀念嗎?
殺人者死
(現在對於一時衝動的殺人犯早已不是死刑了,只有那些殘暴預謀的殺人犯才處以死刑)
這是正義與公理
也是治國的基本常識
怎麼讀書人變得不顧是非了?
你這樣將贊同死刑的人視為以牙還牙的報復手段
你已經將他人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你還是一個明辨是非的讀書人嗎?

南洲客居
生命 自由 意義
2010/03/23 01:56

人是追求意義的高等存在

所以才可能頌讚 出來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但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拋 的名句

如果生命已經沒有意義了  對個人 對社會 對全人類 是何等的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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