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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1 08:43:49瀏覽267|回應0|推薦2 | |
弟子規第三條文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 字詞解釋 ※ 呼 :教叫之。 應 :該當、應該。 勿 :不可、不要。 緩 :不急而動作慢。 命 :上對下的交代吩咐。 行 :指做事講。 懶 :做事不努力。 ※ 本文解釋 ※ 古云:「百善孝為先」孝既是百善之首,生為人之子者,應如何孝順父母遵奉長上呢? 態度上當先懂得尊敬長上。如父母呼喚我的時候,就應當立即回話答應,不可遲疑或不肯回答以怠慢心對待父母。還有;當父母有事交代,請你幫忙時千萬不可推三阻四,欺說有事不願幫忙或藉故推託。 元卜9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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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