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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9 15:07:32瀏覽2965|回應6|推薦26 | |
文章同步刊登 台灣乞丐聯盟 公權力破毀 債務人把自己押給大哥還債──天道盟份子向計程車司機暴力討債新聞面面觀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公權力破毀 債務人把自己押給大哥還債】 初讀「地下錢莊毒打軟禁 7司機自殺亡」新聞,任何人都會覺得地下錢莊行徑令人法指,暴力討債把計程車司機當奴隸使喚。慢著......,聯合報記者袁志豪還訪問了“受害人”,說法怎麼和檢警公佈案情有所出入? 依檢警說法,劉姓主嫌是將司機債務移轉,再慢慢A利息。但在銀行業,這種做法叫做不良資產處理──把債權賣給名義上叫資產管理公司的討債公司去收帳。劉嫌扮演的是地下金融的資產管理公司。 地下錢莊的暴力討債手段確實兇狠,債務人的債永遠還不完;反倒是債權被移轉到劉姓主嫌手上,依“受害者”林先生說法,只要好好開車開三年,就可以還清債務了。如果林先生所言屬實,那劉姓主嫌簡直比政府還公道──新公佈的債清法上路,宣告破產的人還得等上8年才能重回正常生活。 為什麼地下錢莊願意和劉姓主嫌合作?除了劉嫌黑道背景講話大聲外,其實地下錢莊重利放貸,早就料想到有人會倒帳不還錢,所以用高額利息來填補壞帳。跑不了的債務人就只能被地下錢莊當肥羊宰,利滾利,債永遠還不完。即便如此,萬一債務人受不了而自殺了,鬧上新版面,業者不僅蝕本還得面對可能的牢獄之災,不見得真的一本萬利。地下錢莊如果把債權移轉給劉嫌,保證一定有錢可拿,風險降低,何樂而不為? 當債務人受不暴力討債而找劉嫌“庇護”,不但可以免去面對外面的兇神惡煞,還可以在“可期待”的時限內還完債務。【債務人<─>劉嫌<─>地下錢莊業者】,可說是各得其利的共生結構。也難怪“受害人”林先生一直替劉嫌辯護。 當然,劉嫌行為並非無可非議,檢警公佈的資料指出劉嫌逼得7名司機自殺,而且用各種手段,包括毒打落跑司機左腳底板。其實許多被債逼得走投無路的人早已是自殺高危險群,未必是劉嫌造成的;至於毒打,他們是黑道嘛,能指望他們什麼呢? 本文不替劉嫌辯護,因為我無法接觸證據。僅就合理懷疑之處提出說明,希望記者們能夠深入追查這個新聞,搞不好又是另一個重大的風紀案。但是,基於“受害人”林先生的說法,要提出兩個重要的觀察── 政府對弱勢者沒有退場機制 為什麼這些受害司機要向地下錢莊借錢?我不相信他們是貪慕虛榮買名牌享受,千萬別再污衊這些艱苦人了。 運將們的工作就是開車載客,生財工具就是計程車。這台車可能是運將自有資金買的,也可能是分期付款購車,期待生意好,收入可以繳交車貸、房貸及家人的生活費。 由於大環境變遷,計程車這個行業並不好賺,導致運將們收入無法支應車貸,他們面臨的選擇是──放棄車子,認賠殺出,當個失業漢;或者,借點錢先渡過難關,期待下個月會更好。通常下個月是不會變好的,於是部份運將從現金卡一路借到地下錢莊,最後淪為地下錢莊的禁臠。 “受害人”林姓司機說「比起中興橋上每天一整排睡在車上的司機,幸福多了」,一語道出現在有多少的計程車司機在生存邊緣掙扎。 局外人通常會建議這些司機們認賠殺出,別再開計程車了。但是面對失業,我們的社會提供多少支援系統? 公權力破毀,大哥比警察有用 當面對地下錢莊暴力討債時,這些受害司機們不去找警察,轉而找大哥出面協助,這是一個嚴重的警訊。 如果新聞中的“受害”司機們真的只是被迫開車還債,不知怎麼地,我還有一點點慶幸的感覺──因為他們沒被迫去海外走私運毒回台,也沒被迫提供人頭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 連我,都開始覺得這位劉姓大哥比警察正派!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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