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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女屍」不是她的名字...
2006/06/03 02:09:42瀏覽2413|回應18|推薦18

一具女屍出現在台北市府的露台, 半年多來沒人發現. 人們還在露台下高高興興地度過一個跨年晚會. 想來, 那個跨年晚會, 大大刺痛她單純的心...

歷史給她唯一的標籤, 是用「女屍」「恐怖」「女子」「抑鬱」... 這樣的字眼堆砌而成的. 除了幾個親近的朋友外, 明天, 我們都會把她忘記!!

.(聯合報) 市府女屍》恐怖角 北市府露台藏屍半年
.(聯合報) 市府女屍》女子疑抗議319 抑鬱跳樓
.(聯合報) 市府女屍》地點敏感 漏夜驗屍

這是民粹最糟糕的一種結果. 發起運動的人把她們帶了出去, 卻沒有辦法把她們平安地帶回來!!

選舉訴訟經過經年的訴訟結果, 翻遍所有選舉機關的票櫃, 罵盡所有選務人員, 最後結果幾乎確定了, 連發起運動的人都知道官司無望了, 摸著鼻子回電視台, 繼續用其他議題, 賺她的錢, 賣她的膏藥. 卻有一群回不來的人, 無法從現實中回魂, 甚至以生命作為祭旗.

她一定是個有高度正義感的人, 從某種角度來看. 可是 ?? ...

一個人要看夠夠多的政黨的真實與虛幻, 才不會在該清醒的時候瘋狂. 就算不在清醒狀態, 也寧願選擇不瘋狂.

「演戲的瘋, 看戲的憨」正是政治攻伐的最佳寫照. 有些人卻是看不清楚.

半年前, 網友發布尋人啟示的時候, 就有不祥的預兆. 如今, 乾屍尋獲了. 最後一滴滴剩餘價值, 就是當了政黨記者會上一塊紅布中的所謂愛國女子. (拍謝, 連名字都沒有!!) 幾聲嘆氣之後, 人們還是會把她忘記...

別怪!!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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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cplj&aid=296943
 引用者清單(1)  
2006/06/10 05:37 【ccplj 可不是普通好玩的網誌】 生命的逗點, 句點, 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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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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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閱錄影帶應該立刻作!!
2006/06/03 21:49

沒錯, 應該立即調閱最後一通通連紀錄前後的錄影帶.

這個動作應該警方也想得到吧!!


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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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 膽大妄為 !?
2006/06/03 21:46

剛剛 "勘查" 了陳小姐遇害現場 (從蘋果日報的照片), 赫然發現, 如果是 "他殺" 的話, 這 "兇手" 應該是個膽大妄為, 身材魁梧, 或年輕俊俏足以吸引女性言聽計從的不良俊男才是. 理由如下:

陳屍地是三樓露台, 旁邊基本上沒什麼窗戶(要不早就有人發現了). 如果這不是遇害的第一現場, 則要 "棄屍" 到三樓露台有兩種可能: (1) 從旁邊大概五樓的窗台, 甩個大約 180 度到 270 度的 U-turn, 讓屍體像迴力鏢一樣旋轉後落在三樓露台. 這樣的兇手, 非得是個身材魁梧, 有摔跤選手體格的人, 大概不容易作到. (2) 從上方約八九樓陽台把屍身垂直丟到露台. (市府就是從這地方把她的屍身吊走的). 這是比較可能的方法. 儘管如此, 這還是個膽大妄為的兇手.

一般兇手作案後, 大概都會就近選擇荒郊野外棄屍, 以免東窗事發. 這個兇手竟然選擇大辣辣扛著一個屍體, 走過市政府大廳, 爬了至少四五層樓, 至多八九層樓, 到市府辦公大樓上棄屍, 不是膽大妄為, 視市府為無物嗎? 也許他並不是大辣辣的扛著屍體走過大廳, 坐電梯或爬了八九層樓, 而是透過精心偽裝, 把 160 幾公分(以上?) 的屍體用個什麼容器, 假裝送貨或送披薩, 送到八九樓棄屍. 那也要夠大膽, 力氣夠大才行. 一般人能這麼膽大妄為的, 還真的不多.

要不, 就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把人運上去, 再丟下來. 就是要馬英九好看. (不過, 拖了半年沒向報社爆料, 也是奇怪.) 這有個風險, 就是晚上沒有熙來人往的辦公民眾坐掩護, 任何鬼鬼祟祟的人扛著一個大屍體都很容易一眼被警衛瞧見. 兇手是不是夠大膽, 把錄影帶調出來就知道了.

總之, 這樣的一個兇手, 真的是膽大到很離譜. 為了讓馬市長好看, 竟然敢這樣使壞!!

另一個可能是, 陳屍現場確實是遇害第一現場或附近. 那麼, 陳小姐應該是被架上去, 或是被騙上去, 然後推下露台的. 而在大白天公然架人, 到市府高樓, 顯然也是膽大妄為的一件事 (要不就是市府員工都在睡午覺), 否則, 也可能是陳小姐被面善心惡的奧男騙上去, 然後一把推到露台的. 能夠把她騙上去的, 也許是熟人, 也許是帥哥. 不然真的很難想像. 如果是被奧女騙上去的, 這女兇手可能是比王藍更凶狠的大姊頭才是, 檔案也許都查得到.

所以說, 如果是他殺, 這 "兇手" 還真的是狠角色. 棄屍地點的選擇也是非常有 guts. 可以榮登金氏記錄了!!

最後一通通連紀錄顯示陳小姐是在市府附近打的, "兇手" 應該也是在附近行兇的吧. 搞清是白天還是晚上打的, 以上的推理就可以砍掉一半啦.

以上情節純屬推理, 請陳小姐的朋友提供警方作為他殺的偵查方向.

有這麼膽大妄為的兇手, 還真是恐怖啊!! 

ps. 陳小姐放下月薪五萬多的薪水, 一年多, 家人都沒有責難, 與家人都沒有爭執嗎?! 父親死後變成月薪兩萬的操作員, 陳小姐沒有怨嘆嗎?! 為什麼 6 月多的事, 她 12 月才想不開或被 "謀殺" ?? 有沒有答案?


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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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楊法醫早日出面, 解決大家的疑惑.
2006/06/03 12:32
希望楊法醫早日出面, 解決大家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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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大姐姐要找到一個值得信任的人還真不容易...
2006/06/03 11:58

看來大姐姐要找到一個值得信任的人還真不容易... 難不成要找李昌鈺回來?!

這才是大問題吧!! (有請大姐姐信任的沈君山教授?!)

我完全尊重各位金珠小姐的朋友的懷疑, 包括政治謀殺的可能性. 不過辦案人員一定會想聽一聽政治謀殺的動機, 跟必要性. 各位金珠的好朋友是有必要有一番說法, 給警方(或馬市長)參考. 講個另類的比喻, 如果是邱億被幹掉了, 政治謀殺的情況就極有可能. 可是也不能排除因為這種直覺非常直接, 所以祖國或藍軍自己就把邱億幹掉了, 嫁禍另一方, 不是嗎? 所以, 固然任何案件都有千百種可能, 警方辦案還是要依證據行事. 最終還是要讓證據說話, 才不會自尋煩惱吧.

金珠小姐有你們這群好朋友, 也算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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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2006/06/03 11:27
確定了這個消息之後,很是難過,我們都知道319之後,幾日的激情之後,這二年來,不斷的有這麼多有生命熱忱的人,依然風雨無阻的到府前搖我們的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表達不滿,現在,其中一位是這樣的方式離開我們,就在這個我們所謂的民主國家!

金珠,妳好走,我們會記得妳的精神。


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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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諸多可能...
2006/06/03 11:16

這黑暗的政治...

這黑暗的台灣...

哎...


你和我各站在不同的定點, 假設愛一直是不變的狀態。 但是 ,我們所看到的愛, 卻因為彼此角度的不同, 與移動的速度,認知而有所差距-----愛的相對論

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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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提供的想法, 市警局應該都會想到吧.
2006/06/03 11:10
專業的辦案, 其實各種可能的想法都會考慮到的. 相信市警局也會考慮種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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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
2006/06/03 10:45

按大姐姐的簡報, 警方之前的動作, 顯有不妥. 至於死因, 如果要猜測, 可以猜測的空間也很大, 可是, 真相也可能真的很單純, 如一般人所想像. 否則, 其他同樣抗議的人,為何沒有相同情況?! 金珠小姐的舉止真的特殊到跟其他抗議者不一樣嗎?? 不是專家, 不願作過度的臆測.

既然是在北市府頭頂上發生, 想必市政府警察單位也不敢隨便結案. 只是, 其他人的任意揣測, 無濟於事. 讓市警局依證據辦案吧.

只可惜了一條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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