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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的新聞
2010/08/11 03:47:56瀏覽392|回應1|推薦8

    台灣的司法已經墮落到無以復加的地步!除了法官會收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面對公務員貪污,法院不但充滿人情味,判刑標準更是寬鬆。

    身為國家公務員卻知法犯法,比連續三年考績拿丙等更加嚴重。明明是貪污卻以偽造文書起訴,繳回溢領的房屋津貼且犯後態度良好,就可以先減刑再緩刑嗎?請問陳水扁可否也比照辦理?

    「曾獲選模範公務員,因一時失慮犯案,准予他緩刑。」如此官官相護的邏輯,如何讓民眾心服口服?竊賊一時失慮犯案,交回所偷財物,再誠懇地表示悔意,警方也可以不予追究嗎?

    身為駐外人員外放領美金,加上各項補助及津貼,薪資是國內的四、五倍以上。如果不是東窗事發,可以一路貪污直到退休,將來再領一筆優厚的退休金。改調新聞局秘書也算是一種懲處嗎?將來新聞局被裁撤後,如果與外交部合併,還是有外放賺美金的機會!

    南宋呂本中於【官箴】一文中提到:「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仁者,臨財當事,不能自克,常自以為不必敗;持不必敗之意,則無所不為矣。」

    當官的法則不過如下三點:「清廉、謹慎、勤勉。知道了這三要素,就知道怎樣持身立世。但世上當官之人,面對錢財,處理事務時,不能自我克制,常常自以為不一定敗露出來。存有僥倖念頭,就會什麼事都敢去做。」(摘自中國古代座右銘)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高學歷的精英份子做起壞事來,對國家及社會所造成的傷害難以想像!這種人不適合繼續留在公務體系,理應撤職嚴辦。

    馬總統有同學如蔣昌成、公共事務室主任如蔡仲禮,面對鏡頭傷心落淚之餘,應該要徹底反省覺悟。

問問江啟臣:「新聞局還有多少如此優秀的人才流落在外?」

引用文章詐領租金 駐美新處前主任判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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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888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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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單位裁掉也好
2010/08/12 21:07

我們的「民主」、我們的「法治」

原來就是這樣

所以

請以後不要再誇耀台灣的民主

因為她的司法墮落到如此地步

還談什麼民主

贊成港星成龍說的:台灣的民主是個世界級的笑話

Kitty Cathy(cathytseng2514) 於 2010-08-14 05:39 回覆:
遺憾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