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並減輕家庭負擔,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將於98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98年度第2次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凡設籍臺北市的市民,符合非自願性失業未滿6個月的規定,即可提出申請。
勞工局表示本項補助於97年首度開辦,開辦首年共協助113個失業家庭,補助155名學生,補助金額為103萬9,000元。因應這波失業潮,勞工局於今年度將受理門檻放寬並提高補助金額,98年上半年擴大協助397個失業家庭,補助534名學生,補助金額達369萬3,000元整。
申請人只要設籍臺北市、在98年3月1日起至98年9月30日期間,有非自願離職失業未滿6個月之事實、其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領有其他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失業者及其配偶97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者,即可提出申請。補助的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8,000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5,000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0,000元。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並附上在學子女98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繳款單影本、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申請人及配偶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郵寄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5樓勞工局第一科收。
由於2008年底的全球金融風暴,造成大量失業,在短期內未見樂觀,失業者一時失去經濟來源,又逢子女開學,籌措學費的壓力必然很大,勞工局希望藉由這個補助,給予急需子女就學費用的失業者實質協助,不要影響子女就學的機會,也讓失業者打起精神繼續求職,勞工局各就業服務站亦提供求職服務,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欲參加職業訓練者,亦可洽職業訓練中心報名事宜。
勞工局提醒失業者多多利用就業服務中心及職業訓練中心的資源,並注意新聞發布的訊息,本項補助自98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詳情請洽臺北市市民當家熱線1999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bola.taipei.gov.tw)查詢。至於失業已超過6個月以上的民眾,也不要擔心,可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子女就學補助,詳情請洽該會(電話:85902807、網址:http://www.cla.gov.tw)。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