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為人,就在於人在具有同情心、羞恥心、禮讓心的同時,還需具有“明辨是非之心”。
什麼一直是對的,什麼從來都是錯的,什麼一貫能做,什麼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做。作為一個真正的人,首先要具有明辨是非之能力,否則,那還能算人嗎?
如果一個人,公然幹起了灌水作弊,偷盜謊騙,姦淫裸穢,殺人越貨,謀財害命...的種種下作勾當,那她就是一個十足的小偷與強盜,她天天以此無恥之敗行為能事,她還算是一個正常之人,還能以貼了數千篇佛文還對外沾沾自豪的所謂"聖人"自稱嗎?(裸露過客娼人的偽善或更適之?)
如果一個人,面對光天化日之下,偷盜謊騙,恃強凌弱的暴行,無動於衷,他還有是非之心嗎? 他還能算是佛陀的弟子嗎?
分明知道假貨害人,娼匪橫行,偷盜謊騙,無所不誑,為了謀利,為了私益,卻大量推銷,她還有是非之心嗎?
分明知道自己在製造社會黑心垃圾,為了發財,卻不願停止,變本加利,她還有是非之心嗎?
分明知道有淫匪在瘋狂盜騙,妓蟲在敗壞社會良善風氣,卻裝聾作啞,不願正視,甚至為其作掩護,鄉愿應和,同流合污,逢迎舔屁,他還能有是非之心,還能以慈濟或佛陀弟子自居嗎?(是否該以惦污了佛陀聖潔之名而自慚形穢呢?)
人,之所以為人,就在於人之共有同情心、羞恥心、禮讓心、是非心“四心”,即良心。按照孟子所言,有了“四心”,也只是良心的開端,還要擴而充之,推而廣之,才會擁有完全的佛心或良心。才配以佛教弟子自居是吧?
(孟子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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