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婚姻的美滿與感動
人一定要結婚
這是我個人的定論
結婚不但是分擔風險的信約
而且是互相分享喜怒哀樂的一種長期美好的生命體悟過程
現代人不像古代人天天待在家裡務農種田
出門在外不測風雲的偶發事故很多
如果身旁有個很親蜜的夥伴陪您一起渡過人生的種種歷程
那種生命的質感會相對提升很多
差別就是一定要張大雙眼謹慎挑選個有肩膀的好人
選個和自己思想、志趣、喜好、和價值觀....相似又有責任感的一生伴侶
(男女皆然)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激情或衝動....
(風流好色、無業遊民與有暴力和憂鬱傾向的人一定要敬而遠之....)
隨便在路上撈一個阿里不達的豬八戒或萬人騎的貨色回家
(喜歡吹噓碰風性交與情史豐富的下流畜牲老不修淫貨更要心生警戒,
極可能是世紀愛死性病帶原者...新聞報導不是常如此告戒大家嗎?)
(台灣可是每3小時就有1人感染愛死病,不可不慎哪)
婚姻是人生大事
不容有絲毫的勉強與馬馬虎虎
一失足就足以成千古恨了
要回頭不是不能
只是無法再回復原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