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偉如與前夫林志隆為錢鬧翻。對林志隆所指「她結婚後兒子學費補習費我都支付,但她還跟我要求每月20萬。」一事,戈偉如昨天沈痛表示:「這是他對我一輩子的承諾,他是個男人,我唯一要求就是要他實現承諾。」 戈偉如再婚已半年,這期間和林志隆為了贍養費問題鬧得不愉快,戈偉如說:「月付20萬是離婚協議書上寫的,是他自己開的條件,這筆錢沒有註明給付限,你想想看,當初離婚時浩權才4 歲,需要一個月花到20萬嗎?這是因為他對不起我,而我為了他犧牲大,是他自己開口的數字。」 離婚協議書上寫著「每月給付扶養和教育費20萬」,林志隆認為兒子各種學雜費用他已照單給付,不再另給戈偉如20萬,但戈偉如認為扶養的定義很廣:「要帶大一個孩子是要一點一滴的付出,單親媽媽的苦處和憂慮誰人能知?一次失敗婚姻我有很深的婚姻懼,再婚後仍很擔心會失去,我只是想讓多一個人照顧兒子,這有錯嗎?他承諾了又不付出,這合嗎?」 兩人因為兒子升學問題再度牽扯出贍養費爭議,戈偉如說:「英國我們沒有朋友和親戚,我希望兒子選擇別的地方,前陣子我半夜打給他是因為在那之前他打電話到學校給兒子,在電話中他們兩人起了爭執,兒子一直哭,我必須找到他了解情況。」至於先前她說林志隆半年來聯絡不上,是因為她多次留言都未回的關係。 戈偉如並強調:「我一直有家計負擔,現在還要付擔爸爸生活費,離婚時我一無所有,沒有房子沒有款,這幾年好不容易攢了一棟房子,我自問對林志隆仁至義盡,老虎牙子有任何活動我都參加,分文未取,類似廣告一律不接,試問,我損失有多少?但我從來不說,再婚後我希望他遵守信諾每月給20萬,這是用離婚對我是一輩子的傷害,我希望他不要再傷害子。」 【2009/07/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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